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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决定
  •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川府发[2009]23号
  • 【发布日期】2009-07-17
  • 【生效日期】2009-07-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决定

(川府发[2009]2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搞好城乡绿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在国土绿化工作中认真贯彻“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依托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在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城乡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目前我省城乡绿化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诸如森林资源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质量效益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城乡绿化发展不平衡,整体绿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仍较突出;灾后生态修复重建任务还十分艰巨。为加快推进我省城乡绿化工作,实现山川秀美和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目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四川,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搞好城乡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搞好城乡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表现为人与自然和谐程度的进步和人们生态文明观念的增强。城乡绿化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一方面,搞好城乡绿化,能够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发展条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城乡绿化,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绿化事业,可以进一步增强人们的绿化意识和生态环境意识,使生态文明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搞好城乡绿化是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屏障的根本要求。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吸碳增氧,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搞好造林绿化,增加林草植被,对于减缓自然灾害,防止水土流失,促进节能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我省地处长江上游,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搞好我省的生态建设,既是改善我省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对于维护长江流域的生态平衡,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三)搞好城乡绿化是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大人民群众要求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搞好城乡绿化,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山青水秀、天蓝地绿、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活环境,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良好的自然生态,优美宜人的人居环境,也是展示地方形象和文明发展程度,吸引人才聚集和招商引资的有利条件。

二、城乡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四)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生态四川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生态屏障和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绿化同步发展,绿化水平显著提高,使我省山川更美,人居和发展环境更优,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强。

(五)基本原则。

--狠抓薄弱环节,突出建设重点。针对本地区、本行业绿化薄弱环节的区域与地段,以及在功能、结构、布局方面存在的问题,确立城乡绿化的建设重点。

--统筹协调配合,条块责任明确。实行城乡统筹,部门统筹,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协调;明确地方与行业的职责任务范围,分工负责,限期达标。

--创新管理机制,倡导社会参与。建立和完善城乡绿化市场机制,吸引各种主体参与;把城乡绿化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从各地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分类指导,合理布局,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量力而行。

--注重建设成效,兼顾整体效益。加强质量管理,巩固建设成果;在突出生态效益和美化环境的同时,兼顾经济、社会效益。

(六)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省生态状况整体步入良性循环,城乡绿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以森林为主体,乔、灌、草结合,功能完善,结构与布局合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调,发挥国土绿化新格局。

--全省森林覆盖率从现在的30.79%提高到34%以上。

--全省绿化覆盖率从现在的58.61%提高到65%以上。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从现在的25.89%提高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从现在的29.03%提高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现在的7.03平方米提高到8平方米以上。

--铁路宜绿地段绿化率从现在的69%提高到95%以上;

--公路宜绿地段绿化率,国省干线公路达到90%,县乡公路达到70%,村道达到30%。

--水系宜绿地段绿化率从现在的65.3%提高到95%以上。

三、搞好专项规划,提高绿化水平

(七)抓紧编制城乡绿化专项规划。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把搞好城乡绿化作为重要内容。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和新的起点上,抓紧编制和完善城乡绿化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要坚持城乡统筹,条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要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八)切实抓好重点区域和重要部位绿化。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找准绿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抓好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集镇和农民新村的绿化。加快推进绿色通道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划,明确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新建的铁路、公路、渠系等工程项目, 要把通道绿化纳入工程建设内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沿线地方政府要重点抓好干线公路、铁路和旅游公路两侧视野区绿化,形成条块结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把我省主要通道打造成靓丽的绿色风景线。

(九)搞好示范工程建设。各地在抓好面上造林绿化的同时,要重点抓好一批绿化示范项目,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绿化美化效果好,具有较高观赏价值和生态保护功能的绿化示范工程。城市绿化要多栽乔木,有条件的地方应建设环城防护林带,把绿化美化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农村要开展好创建“绿化示范村”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搞好绿化美化。

四、创新绿化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绿化工作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文化意识,形成绿化光荣、绿化有功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和绿化示范村活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城乡绿化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各地的绿化水平。

(十一)积极推进林地流转。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林地、林木权属的基础上,盘活林地资源,推进林地依法有序流转。鼓励各种投资主体通过承包、租赁、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投资林业建设。城周绿化、城市公共绿化和通道绿化,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业主投入,以绿化换取绿地的经营权。

(十二)切实保障造林绿化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谁造谁有的原则,依法保护造林绿化者的合法权益。各种造林绿化主体都可以参与国家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可以享受国家的扶持和优惠政策。鼓励以木竹为原材料的加工企业建设原料林基地,并优先保证其所需的木材采伐指标。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为造林绿化投资者搭建融资平台。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

(十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要充分认识搞好国土绿化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将城乡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绿化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统筹城乡绿化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四)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考核。搞好国土绿化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把国土绿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人员,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考核通报。具体承担绿化任务的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对本系统绿化工作的指导,加大资金投入,认真完成规定的绿化任务。铁路、公路部门要限期完成路界内的绿化任务;水利(务)部门要加大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切实搞好水系和库区绿化工作;建设部门要把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绿线”管理制度和绿地保护制度,确保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林业、农业、畜牧部门要大力推进生态建设,依法保护森林和草原,不断增加林草植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合理规划绿化用地,对纳入城周绿化和通道绿化规划的耕地,可以实行退耕还林;冶金、煤炭、石化、建材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加强矿区植被保护,落实植被恢复措施和资金,尽快恢复矿区植被;水电开发要注重生态保护,切实搞好库区植被恢复和生态建设;要继续实行单位绿化负责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部队营区等单位的绿化实行属地管理,由县(市、区)绿化主管部门下达绿化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定期检查考核。

(十五)加大绿化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城乡绿化的资金投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队也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本单位的绿化美化。继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对不能直接履行植树义务的城市居民,可以依法收取义务植树绿化费,由当地政府绿化委员会统筹安排用于城乡绿化。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资助绿,认建认养绿地,营造纪念林等各种形式筹集绿化资金。

(十六)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要认真落实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管护责任制,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要强化中幼林抚育管理,提高造林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依法保护林地和绿地资源,不得随意改变林地、绿地用途,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要切实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严禁非法采伐和移栽。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建设生态四川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为把我省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生态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绿色天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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