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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8-03
  • 【生效日期】2009-08-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08]200号)的精神,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信规〔2009〕1号),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将启动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认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每年进行三次集中申报和审批,申报时间为三月、六月、九月第一个工作日至第十个工作日,本年度受理时间为2009年9月1日-2009年9月14日。网上申报系统将在受理时段内开放。

二、申报地点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窗口统一受理申报资料。

三、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以及申请程序

详见附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其中审计报告的要求及格式参照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办法。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规划发展处 83671391。

特此通知。

附 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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