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8-06
- 【生效日期】2009-08-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示公告
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示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告》,现对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第五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09年8月7日至8月13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07室,邮编:518026,联系电话:8210735、82105435,传真:8200171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手续。
附件: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示名册(第五批33人)
深圳市人事局
二○○九年八月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