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气东输二线(洛阳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209号
  • 【发布日期】2009-08-08
  • 【生效日期】2009-08-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气东输二线(洛阳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气东输二线(洛阳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国家重点项目西气东输二线(洛阳段)建设协调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西气东输二线(洛阳段)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赵力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潘守明(市建委副主任)

李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翟文亮(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欧阳坚(市公路局副局长)

鲁超俊(市优化办主任)

王山明(市重点办主任)

余 杰(洛阳历史文物考古研究所书记)
吕五权(伊川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志强(宜阳县副县长)

仝宇鹏(汝阳县副县长)

袁金怀(洛宁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玉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力争、市重点办主任王山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