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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绩效评估试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9〕57号
  • 【发布日期】2009-08-13
  • 【生效日期】2009-08-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绩效评估试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绩效评估试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5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政府绩效评估试行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哈尔滨市政府绩效评估试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行工作,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绩效评估试行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正确的绩效观为导向,根据市政府关于双轨运行、分步推进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绩效评估体系的理论研究成果同我市实践的结合与应用转化,以实现由目标责任制考核向政府绩效评估“软过渡”为目标,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建设绩效评估信息平台为重点,以强化培训为基础,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评估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协同推进。政府绩效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必须坚持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加强协调、通力合作。
2.双轨运行,分步实施。试行期间在市政府各部门实行“双轨制”,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为主,以绩效考核为辅,通过不断模拟,循序渐进,建立健全既有统一模式、又体现部门职能特点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全员参与,公开运作。绩效评估以公众满意为衡量标准。要动员各级政府及部门,发挥群众力量,营造开放、有序、互动的绩效管理实施环境。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推进政府绩效评估试行工作,要加强对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等绩效评估信息资源的整合,建立统一、综合的信息系统,实现互动评估、信息共享。
5.积极探索,注重实效。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增强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试行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开展模拟评估、完善运行机制等工作,基本建成以制度保障、政府绩效评估信息平台、政府部门指标体系、区县市政府指标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框架,各级政府及部门绩效意识得到强化,绩效管理作用得以显现,初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工作局面。

(二)主要任务

1.搞好绩效管理知识学习与培训。由市行政学院负责在各期干部轮训班增设“哈尔滨市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专题讲座;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协调,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授课,对试点单位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养一支熟悉和掌握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确保工作运行的工作队伍,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管理工具和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明确试点单位。按照条块结合、示范性强、工作顺畅的原则,在已试点单位基础上,扩大部分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如下: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五常市、双城市、尚志市、巴彦县、宾县、依兰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方正县;市发改委、经委、农委、建委、交通局、教育局、公安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管局、商务局、旅游局、民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务局、林业局、地税局、残联、地方志办公室、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哈尔滨开发区管委会、哈尔滨公积金管理中心。

3.细化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课题研究阶段形成的部门绩效模板和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部门的职能指标。要坚持职能导向,将履行职能职责与解决社会突出问题作为基本内容,避免职能失位、越位、错位;要坚持结果导向,突出对履职活动结果、效果的评估;要坚持标杆导向,引导区、县(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谋创新、挖潜能,争进位、快发展,解决考核目标标准低、压力小、自我评估动力不足等问题。逐步建立绩效评估指标库,对绩效评估指标、评估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4.实行阶段性模拟评估。按照科学、规范、系统的评估内容、程序和方法进行模拟评估。区、县(市)政府的绩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自身建设5个方面。政府部门的绩效评估内容包括行政成本、工作实绩和社会效果3个方面。评估程序主要按照自我测评、指标考核、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估等环节进行。具体评估方法采取数据分析法和证据分析法,前者主要通过引入科学方法和工具分析指标数据反映真实绩效;后者发挥日常监督的作用,分析政府及部门所做工作是否符合职能要求、为履职做了什么、如何做的、结果如何、横向和纵向比位次等,进而对绩效状况作出评价。

5.建设绩效评估信息平台。以整合现有绩效信息为基础,基于电子政务平台,建立网络化、自动化、数据共享的绩效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政府绩效评估门户网站、政府绩效评估远程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政府绩效评估模拟系统、绩效评估管理数据库群、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及其它配套系统等。其中政府绩效评估门户网站主要包括互联网门户网站和专门门户网站。互联网门户网站主要面向社会公众,一方面为参与绩效评估的管理与服务对象、社会公众、专家及相关机构提供互动平台,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估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专门门户网站主要面向绩效评估管理者和政府内部人员,为其提供绩效评估服务和平台。

6.制定配套制度。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出台《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配套制度和统一的技术标准。

7.建立专家评估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工作人员、大学院所、经济社会研究部门、新闻媒体等专家,组建评估专家队伍,参与指标考核等工作环节,提高绩效评估的开放度和公正性。

三、工作步骤

从2009年8月到2010年末,完成政府绩效评估全面试行工作;力争2011年正式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试行工作分为3个阶段:

(一)扩大试点阶段(2009年8月至2009年末)。扩大试点范围,明确试点单位;组织试点单位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制定绩效评估相应管理制度;细化和完善试点单位的评估指标体系(模板);建立评估专家队伍;启动绩效管理信息平台立项等工作。
(二)调整完善阶段(2010年初至2010年6月末)。对试点单位进行模拟评估。继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试点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细化完善非试点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三)全面试行阶段(2010年7月初至2010年末)。全面推进试行工作,完成模拟评估;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绩效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标准等,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建成符合我市实际需要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启动2011年正式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建立市政府绩效评估联席会议,负责领导政府绩效评估试行工作,确定试行工作需要确定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根据“双轨制”工作要求,组成绩效评估试行日常工作的工作队伍,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法制办、统计局、信息产业局、监察局、发改委等各抽调1人组成,集中办公。各部门、各单位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把绩效评估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试行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扎实工作、积极推进,确保绩效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一组织绩效培训、指标模板细化、模拟评估、配套制度建设以及绩效评估信息平台的立项、研发、应用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绩效评估培训的授课讲解工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模板细化、模拟评估工作的咨询指导和技术保障,并负责审核各部门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根据模拟评估情况及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确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负责从绩效评估体系的应用需求方面,为绩效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咨询指导;负责做好向市委常委会、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汇报我市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相关准备工作。

市编委办负责提供绩效评估所涉及的政府工作机构部门的职责、编制等相关信息及依据。
市人事局负责研究绩效评估结果与公务员考核奖惩挂钩的配套制度,逐步建立根据部门绩效动态调整优秀公务员比例的工作机制;负责配合绩效管理机构研究确定涉及公务员培训管理方面的评估内容,确定年度绩效评估重点,并提供相关信息或者参与绩效评估。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绩效评估结果与财政预算挂钩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负责提供涉及公共财政资金方面的绩效评估信息;负责研究评估政府部门“行政经费控制”方面的专项评估体系,条件成熟时直接向绩效评估机构提供评估结果。在建立专项评估体系前,负责协助绩效评估机构确定行政经费管理方面的评估内容、确定年度绩效评估重点,并提供相关信息或参与绩效评估。

市监察局负责研究建立绩效问责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负责建立专项评估体系,对廉政建设方面的绩效进行评估,向绩效评估机构提供评估结果。

市发改委负责根据区、县(市)指标体系模拟评估情况,分析指标设置是否符合推进落实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提出调整意见;负责协助绩效评估机构审查省考核我市主要责任指标所涉及部门的绩效计划。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从信息化建设方面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做好绩效信息系统的立项、开发等工作,研究绩效信息平台与电子政务系统的衔接问题。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涉及统计项目的绩效信息。

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管局、林业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环保局、体育局、信访局、应急办、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绩效评估信息的提供工作。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的评估指标,分别委托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评估并提供评估结果。评估满意度的指标委托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组织满意度调查。

(三)有效支撑,保障实施。市财政部门要在建设绩效管理信息平台、业务培训、聘请评估专家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为临时抽调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方面支持,确保试行工作的顺利实施。相关人员可结合试行工作情况,适时有针对性地赴兄弟城市学习考察,不断完善我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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