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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临床药学服务实践研讨班”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8-18
  • 【生效日期】2009-08-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临床药学服务实践研讨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临床药学服务实践研讨班”的通知




各委员:

近期我会将于8月26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三楼教室举办市级继教项目“临床药学服务实践研讨班”(项目编号: 09130101)第二期学术活动,主要内容为心血管药物的应用与药师服务,学术会议将邀请临床专家和药学专家作专题报告。专业委员会还组织临床药师交流药学服务的成果。

一、会议时间:2009年8月26日下午到晚上13:00报到

二、会议内容:

1、13:15-16:00屠洪 教授主任医师 《抗高血压药物临床进展》

2、16:15-19:00吴建龙主任药师 《高血压患者药学服务进展》
19:00-20:00 工作晚餐

3、20:00-21:30 高血压病药师监护药历交流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授II类学分1.5分,请携带学分卡;

2、请委员们互相转告,并欢迎贵院从事临床药学工作的同事参加。

特此通知,请按时到会。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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