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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 【发布文号】工信部联节[2009]416号
  • 【发布日期】2009-08-27
  • 【生效日期】2009-08-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09]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质检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进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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