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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9〕841号
  • 【发布日期】2009-08-28
  • 【生效日期】2009-08-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841号)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和修改章程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营业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8层”,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6层2611、2612、2613A、28层”。

二、核准你公司章程第2条修改为:

第2条 合资公司名称

(中文)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英文)SAMSUNG AIR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6层2611、2612、2613A,28层,邮编10002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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