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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供编制贵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告相关资料及基础数据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筑府办发〔2009〕147号
  • 【发布日期】2009-08-31
  • 【生效日期】2009-08-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供编制贵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告相关资料及基础数据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供编制贵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告相关资料及基础数据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4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相关企业单位: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水资源科学保护与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作为资源性、工程性与水质性缺水相对严重的贵阳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及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针对现状及现实与长远需要,市政府决定年内编制完成《贵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鉴于“规划”编制任务重、时间紧、涵盖面广、质量要求高,为配合编制单位如期优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现就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征集与提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相关资料及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要组织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且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详尽收集、细致梳理的基础上,认真核实与罗列相关资料、填写相关报表,确保上报资料与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性与代表性。

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收集与整理后的“规划”编制所需资料与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实与前瞻审核论证,形成书面上报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09年9月1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联系人:吴胜辉,联系电话:7988170,传真:7988976)。

三、确因缺失资料和数据并致所分配的“规划”编制个体项目任务难以完成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说明,并附带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需提供的资料与数据明细表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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