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235号
  • 【发布日期】2009-09-07
  • 【生效日期】2009-09-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史秉锐(副市长)

副组长:杨晓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孟红兵(市建委主任)

成 员:潘守明(市建委副主任)

苗慧芳(市发改委工业发展与项目建设局副局长)

秦安留(市工商局副局长)

熊文博(洛阳新区管委会招商与融资促进局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耀虎(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戴 颖(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 军(洛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芬娟(市建委副调研员)

卢 超(市墙改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王芬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