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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新兴产业调研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9-18
  • 【生效日期】2009-09-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新兴产业调研的通知

关于开展新兴产业调研的通知




各单位:

接省经委通知,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利用市场形成的倒逼机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抢占未来产业技术发展和经济竞争制高点,现组织开展我市新兴产业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摸清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现状,调查了解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找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理清发展思路,提出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研范围

调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航空产业等六大新兴产业开展,具体产业细分详见附件1。调研对象主要是符合新兴产业范畴的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在建或拟建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三、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取发放调查表、实地走访重点企业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请各单位按附件2要求填报调查表。

四、相关要求

新兴产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 “保增长”和“调结构”协调统一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本次调研的结果,将为政府制订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提供重要参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

凡属电子信息类的企业,请将调查表发至lugang@szsti.net,联系人:鲁纲,电话:83671695。

凡属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航空产业类的企业,请将调查表发至gjg@sz.gov.cn,联系人:高剑光,电话:83671160。

截止时间:9月29日。

附 件:1.深圳市新兴产业分类

2.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调查表(企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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