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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246号
  • 【发布日期】2009-09-20
  • 【生效日期】2009-09-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洛阳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洛政文〔2009〕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丛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杨炳旭(副市长)

王夕中(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赵 震(市交通局局长)

李军起(市政法委副书记)

刘庆功(市纪委纠风办主任)

张志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忠良(市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洛阳市运管局(电话:0379―63481043),赵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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