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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自主创新政策巡回宣讲培训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9-25
  • 【生效日期】2009-09-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自主创新政策巡回宣讲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自主创新政策巡回宣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帮助企业用好用足自主创新政策,广东省科技厅采取省市联合组织形式,开展自主创新政策巡回宣讲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 间:2009年9月29日上午8:50至12:00。

地 点:深圳五洲宾馆华夏厅。

二、培训内容:

1、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

3、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和政府采购政策。

4、科技与金融结合有关政策。

请各有关企业派1名与上述政策相关的业务主管参加会议。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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