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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工行河南省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报
  • 【发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豫政 〔2009〕84号
  • 【发布日期】2009-09-29
  • 【生效日期】2009-09-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工行河南省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工行河南省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报

(豫政 〔2009〕8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8年以来,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以支持地方发展为己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着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全省战危机、保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和工行河南省分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省农信联社、农发行河南省分行、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建行河南省分行、农行河南省分行、开行河南省分行、中行河南省分行,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支持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上述11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当前,全省上下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不懈努力。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大力促进银企合作,努力实现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全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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