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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置福泉高速公路莆秀支线收费站点的函
  • 【发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闽政办函〔2009〕117 号
  • 【发布日期】2009-10-13
  • 【生效日期】2009-10-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置福泉高速公路莆秀支线收费站点的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置福泉高速公路莆秀支线收费站点的函

(闽政办函〔2009〕117 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福泉高速公路莆秀支线收费站点设置请示》(闽交财〔2009〕25号)悉。经省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福泉高速公路莆秀支线莆田西、秀屿两个互通式立交处设立莆田西、秀屿两个通行费收费站。

二、同意在福泉高速公路莆秀支线主线K18+100处临时设置湄洲主线通行费收费站,以完成封闭收费的功能,待连接莆秀支线的莆永高速公路通车运营后,将该通行费收费站迁移至莆永高速公路起点处设置。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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