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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决定
  •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发〔2009〕157号
  • 【发布日期】2009-10-13
  • 【生效日期】2009-10-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决定

(银政发〔2009〕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工程是自治区、银川市实施沿黄城市带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黄河金岸”的重点项目。工程自开工建设以来,沿线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构建“防洪保障线、抢险交通线、生态景观线、经济命脉线、特色城市线、黄河文化展示线”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经过广大干部群众和工程建设者的共同努力,艰苦奋战,胜利完成了全线112.9公里的堤防工程建设任务。

经市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检查评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组织实施堤防工程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兑现以奖代补资金。授予贺兰县一等奖,兑现以奖代补资金80万元;授予永宁县、兴庆区、灵武市二等奖,分别兑现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50万元、3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全部用于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和个人奖励。

希望各县(市)区继续发扬成绩,鼓足干劲,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黄河金岸田园风光建设、生态景观建设、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三项工程和滨河大道路面建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任务,为把我市建成全区黄河金岸核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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