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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继续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活动和对2006年度达标单位进行复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0-20
  • 【生效日期】2009-10-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继续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活动和对2006年度达标单位进行复查的通知

关于继续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活动和对2006年度达标单位进行复查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各有关单位:

“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创建活动自2001年开展以来,得到了我市各区、各单位(小区)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创建活动已成为我市一项长效管理工作任务,已列入“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之中。今年4月市政府四届一三三次常务会议在清理政府系统的检查考核评比项目中, “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被明确保留下来。根据我局年度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在全市开展创建“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活动,并对2006年度达标的单位进行复查。为更好地做好创建达标和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复查的内容

(一)对本年度各单位申报的达标单位(小区)进行检查验收。

今年不下达具体完成任务的指标数量,但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鼓励更多的单位(小区)参与创建和申报。各区创建达标单位的数量将列入“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中,即按各区历年达标和当年达标的总数比例进行打分排列名次。

(二)对2006年度达标的“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进行复查。由各区城管局自行组织进行,将复查结果上报我局。

二、检查验收、复查的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为各区宣传发动、单位申报和初检的评审时间,11月下旬起,市城管局将组织专家组对今年申报达标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验收、复查的方法

具体评选方法按市城管局2005年10月8日下发的《深圳市开展创建“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活动工作方案》执行(详见附件)。

四、激励办法

为保障各区城管局积极、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争取更多的单位达标,决定给各区城管局发补助经费,即每达标一家单位补助500元人民币,此经费由区城管局支配使用。

五、申报单位上报资料要求

1、纸质材料。

在市城管局网站上下载如下两个表格填写并打印各一份上报:

(1)深圳市“园林式花园式单位”申报登记表

(2)深圳市“园林式花园式单位”申报验收表 (市城管局网址是http://www.szum.gov.cn,在首页最下面蓝色栏目条点击“下载”,进入“园林绿化表格下载”即可)。

2、光盘。

将《申报登记表》、《申报验收表》和创建“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领导机构、实施方案、单位简介、各种管理规定制度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也可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及10张以上景观数码照片刻录进一张光盘上报。

特此通知

附:深圳市开展创建“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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