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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甬政发〔2009〕81号
  • 【发布日期】2009-10-27
  • 【生效日期】2009-10-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甬政发〔2009〕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浙江省商务厅承办的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将于2009年11月12日至15日在我市举办。食博会是我国食品行业规模最大、参展企业最多、档次最高的主流展会。办好食博会对提升我市食品及相关产业的现代化水平,推进食品安全与品牌建设,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拓市场,保增长,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食博会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食博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总体实施方案
2.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宁波承办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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