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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办医政发〔2009〕196号
  • 【发布日期】2009-11-13
  • 【生效日期】2009-11-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做好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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