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办发〔2009〕226号
- 【发布日期】2009-11-13
- 【生效日期】2009-11-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09]67号)精神,设立银川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新增职责:
1、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工程建设职责。
2、承担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生活领域物流配送、第三方物流企业培育管理职责。
3、协调解决国外投资企业投诉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制定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现代物流宏观管理和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拟定城市商业中心、商业街、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
(五)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承担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负责会展业、直销、特许经营等行业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落实中央及区市出口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出口促进项目,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案件调查,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七)承担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生活领域物流配送、第三方物流企业培育管理职责
(八)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参与拟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管理;促进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批限额以下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核上报限制类、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协调解决国外投资企业投诉的职责。
(九)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管国际无偿援助和赠款工作;指导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和境外投资等业务;负责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和外派劳务培训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三区范围规模以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非公有制商贸服务企业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十三)负责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工作。
(十四) 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银川市支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两宜”城市和“全民创业”相关职责。
(十六)承办银川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商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保密、档案、财务、信访、会务及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日常政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负责承办行政复议事项;承担三区范围规模以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商贸服务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和管理;负责党的关系在商务系统党委的企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普法教育及依法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商务系统党委的企事业单位工青妇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流程再造设计及对流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工作。
(二)商贸服务管理处
参与拟定有关国内贸易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拟定商贸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案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全市现代物流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实施“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承担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生活服务行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服务行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拟定并实施商贸服务业职工教育、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商贸服务行业协会的工作。
(三)市场体系建设处
草拟培育建设市场体系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商业中心、商业街、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规范市场体系、流通秩序的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监督管理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收集整理市场动态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宏观管理;指导重要生产资料流通工作;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商务综合执法人员开展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四)外经贸处
负责中央及区市出口促进政策的落实;研究拟定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工作;负责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及加工贸易企业加工能力证明的备案登记;负责协助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案件的调查,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外贸项目的征集、初审及申报;指导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工作负责全市外贸运行情况分析监测工作;承担银川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外商投资;承办限额以上、限制类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查上报;审批限额以下鼓励类外商类投资企业;负责重大外资项目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申请国际无偿援助项目的初审报批,接受国际无偿援助和赠款的监督管理及受援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和境外投资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2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其中:主管6名(综合事务主管、组织宣传主管、对外贸易主管、外经外资主管、商贸服务主管、市场体系主管)副主管3名(由市商务局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设定)。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一)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物流行业管理,牵头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完善物流业综合运输网络,培育物流市场,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和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市商务局负责生活领域物流配送管理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培育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生产领域物流配送工作;同时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政策的制定,协助交通运输局推进全市物流业的发展。
(二)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承担协调解决国外投资企业投诉职责,市经济技术合作局承担协调解决国内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职责。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银川市商务局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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