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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南昌市政府关于成立南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南昌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洪府厅字〔2009〕527号
  • 【发布日期】2009-11-27
  • 【生效日期】2009-1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昌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昌市政府关于成立南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关于成立南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洪府厅字〔2009〕5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指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 宪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赵东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张根水 市政府市长助理

胡晓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匡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邹艾民 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办主任

李家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久铭 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伍三根 市人事局副局长

孔令源 市编委办副主任

程其调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信息化办主任

叶 琳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贺志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鹏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运龙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艾亮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胡才水 市农业局调研员

孙乐水 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

张 宁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孙秀全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运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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