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监察局
  • 【发布文号】深卫人发〔2009〕231号
  • 【发布日期】2009-12-22
  • 【生效日期】2009-12-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231号)




各区卫生局(公共事业局),贸工局(经服局),公安分局,监察局,农林渔业局(农林水务局、农业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药监局直属分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

现将省卫生厅等九厅局《转发卫生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2009〕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部门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监察局

深圳市农林和渔业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