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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道路临时交通调整的公告
  • 【发布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55号
  • 【发布日期】2009-12-23
  • 【生效日期】2009-12-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昆明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道路临时交通调整的公告

关于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道路临时交通调整的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55号)




现公布《关于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道路临时交通调整的公告》,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为确保昆明新机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实施临时交通调整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贵昆路(老320国道)与哨关公路交叉路口中断贵昆路(老320国道)的机动车通行(公交车、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核发通行证的施工车辆除外),过往车辆可从哨关公路、昆曲高速公路、东绕城高速公路、昆石高速公路、石安公路等周边道路绕行。

二、自2010年1月1日起,贵昆路(老320国道)小石坝至小哨段禁止教练车行驶。

三、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应当按照规定,在中断通行和禁止教练车行驶路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过往车辆、人员应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交通安全;对未按交通标志、标线通行,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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