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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2009年深圳市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公示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科工贸信服务字〔2009〕30号
  • 【发布日期】2009-12-24
  • 【生效日期】2009-12-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2009年深圳市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公示

2009年深圳市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公示

(深科工贸信服务字〔2009〕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和《关于印发 <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的通知》(深科工贸信服务字〔2009〕26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及部门联审,现将2009年深圳市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中企业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对其不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具体问题作清楚表述,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异议材料请署名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材料,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42室

联系人:张德松 电话:0755-82002046

传真:82002148 邮编:518035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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