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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桔钓沙片区污水管网桔钓沙2#泵站工程选址部分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通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2-04
  • 【生效日期】2010-02-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桔钓沙片区污水管网桔钓沙2#泵站工程选址部分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通告

关于桔钓沙片区污水管网桔钓沙2#泵站工程选址部分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水污染治理办公室拟建设桔钓沙片区污水管网桔钓沙2#泵站。该项目拟选址位置位于南澳街道新东路,选址用地面积有261.67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坐标如下:

X=19444.23,Y=167123.26;X=19439.37, Y=167113.40;

X=19463.58,Y=167101.45;X=19468.45, Y=167111.31。

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月30日--2010年2月28日。如对该项目的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本通告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一并公示,市民也可上网浏览查询。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25363178 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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