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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香港荣骏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在深圳设立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10〕123号
  • 【发布日期】2010-02-05
  • 【生效日期】2010-02-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香港荣骏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在深圳设立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香港荣骏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在深圳设立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123号)




荣骏保险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在深圳市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其名称为“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二、核准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章程。

三、批准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四、经审查,吕志兴符合《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吕志兴担任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五、批准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行政辖区内内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批准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的营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85号富临大酒店7楼724室。

七、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请持此批复到深圳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附件:汇才保险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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