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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10〕146号
  • 【发布日期】2010-02-11
  • 【生效日期】2010-02-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46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发〔2010〕5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住所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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