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03
- 【生效日期】2010-03-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开展省市卫生村复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市卫生村复查的通知
各区爱卫会,光明、坪山新区爱卫会: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省、市卫生村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全市各卫生村的整体水平,按照全国、省爱卫会关于卫生创建不搞终身制的要求和省、市卫生村相关管理规定,决定今年对获得省、市卫生村称号一年以上的卫生村进行全面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对已获得卫生村称号1年以上(2008年以前获得命名)的省卫生村(98个)、市卫生村(242个)进行复查。
二、复查办法
(一)复查方式。今年省、市卫生村的复查采用暗访和明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暗访方式,没有通过暗访的再组织进行明查。
(二)复查组的组成。复查组由市、区爱卫办,以及疾控、环卫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复查时间
复查在今年上半年完成。需要进行明查的届时另行通知。
四、复查内容
按照《深圳市卫生村标准》和《广东省卫生村标准》进行复查。重点检查村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卫生基础设施管理、除“四害”管理等3方面,并结合去年各区的自查情况,采取量化100分制评定(各占50分),进行综合评分。
五、材料上报
各卫生村除加强现场创建成果巩固和发展外,要注重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要形成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书面材料。各区(含光明、坪山新区)爱卫办要汇总全区卫生村的自有材料并上报。
六、通报复查结果
复查结果由省、市卫生村考核鉴定委员会综合评定,经市爱卫会审定后,将结果通报全市。凡市卫生村复查评分在80分以上的予以重新确认;评分在60分(含60分)至80分之间的村,对存在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给予重新确认;评分在59分以下的村,通报批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达标的予以重新确认;仍不达标者,取消市卫生村称号。被取消的市卫生村同时是省卫生村的,上报省爱卫会审定取消。
此通知。
附件:1、省、市卫生村复查评分表
2、广东省卫生村标准
3、深圳市卫生村(居委)标准
二○一○年三月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