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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详细蓝图调整的公示
  • 【发布单位】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3-04
  • 【生效日期】2010-03-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详细蓝图调整的公示

关于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详细蓝图调整的公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申请调整罗湖区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详细蓝图。该项目已批准详细蓝图的主要规划指标为:用地面积4.71公顷,建筑容积率≤4.73,总建筑面积222500平方米,建筑覆盖率≤26%,居住建筑高度≤100米,办公建筑高度≤150米,机动车停车位不小于1300个。建筑分项面积指标为:住宅174000平方米,商业9180平方米(含鹿丹大厦商业5180平方米),办公(鹿丹大厦)32520平方米,幼儿园3000平方米,社区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3800平方米。

现来文单位申请对已批的详细蓝图进行调整:1.建筑总平面布局进行了微调;2.因还建住宅增加6115平方米、其它住宅增加9088平方米,使住宅面积由174000平方米调整为189202平方米,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263563平方米调整为278765平方米,容积率由4.73调整为5.05。原批准规划范围及其它规划要求不变。

该调整事项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我局原则予以支持。因涉及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调整,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3月4日至2010年3月2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公布,市民也可以到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具体项目详细蓝图调整前后情况见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联系电话:83139024 83133158 传真:83139160 联系人:姚工

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83517376 联系人: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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