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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财会〔2010〕564号
  • 【发布日期】2010-05-21
  • 【生效日期】2010-05-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0〕564号)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再集团关于7亿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到期转存的请示》(中再发〔2010〕7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的人民币7亿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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