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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10〕581号
  • 【发布日期】2010-05-24
  • 【生效日期】2010-05-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581号)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日本兴亚财险〔2010〕073、07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2亿元人民币变更为3亿元人民币。

二、批准你公司根据2010年4月1日的股东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附件: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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