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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 【发布单位】商务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 【发布文号】商商贸发〔2010〕231号
  • 【发布日期】2010-06-21
  • 【生效日期】2010-06-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商商贸发〔201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工商、质检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精神,现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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