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文号】法发〔2010〕33号
- 【发布日期】2010-08-16
- 【生效日期】2010-08-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法发〔2010〕33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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