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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5号
  •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5号
  • 【发布日期】2011-04-12
  • 【生效日期】2011-04-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5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1年4月15日发行中国京剧脸谱彩色金银纪念币(第2组)一套。该套纪念币共3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2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及海水江牙、祥云纹样组合设计,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4盎司圆形彩色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表现侠义豪爽、勇谋兼容的“关羽”京剧脸谱造型(局部彩色),并刊“关羽”中文字样及面额。

1盎司圆形彩色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表现嫉恶如仇、扶正济贫的“鲁智深”京剧脸谱造型(局部彩色),并刊“鲁智深”中文字样及面额。

1盎司圆形彩色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表现正直无私、大仁大义的“单雄信”京剧脸谱造型(局部彩色),并刊“单雄信”中文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4盎司圆形彩色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1盎司圆形彩色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2枚),每枚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各5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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