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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5号
  •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5号
  • 【发布日期】2011-07-27
  • 【生效日期】2011-07-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5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1年7月29日发行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4盎司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校庆标志图形,并刊“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中文字样、“TSINGHUA UNIVERSITY CENTENARY CELEBRATION”英文字样及面额。

    1盎司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清华大学“二校门”建筑造型, 并刊“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中文字样、“TSINGHUA UNIVERSITY CENTENARY CELEBRATION”英文字样和“1911-2011”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5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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