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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通知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思政厅函[2013]38号
  • 【发布日期】2013-12-16
  • 【生效日期】2013-12-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办公厅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选拔使用和培养锻炼机制,提高辅导员服务基层意识与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高校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重要性

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的组织部分,是离大学生最近的人,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在高校育人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重视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对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一线是培养青年干部的主阵地,实践锻炼是培养青年干部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高校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上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有利于以自身实际行动引领和带动广大青年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实现青春梦想,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二、注重在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青年人才中选拔配备辅导员

各地各高校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选优配强,注重实践经验的特点,进一步完善辅导员队伍组成结构,注重从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中选拔一定比例的辅导员,着力提高辅导员队伍中具有基层实践经历人员的结构比例,形成注重基层工作、重视实践经验的高校辅导员选拔使用工作体系。各地各高校要立足教育事业发展对实践型人才的需要,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把基层工作经验作为学校辅导员选拔的参考列入相关政策规定中。教育部将把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工作。

三、注重在基层实践锻炼中加强辅导员培养

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推动辅导员参加基层实践锻炼,重点选派新任辅导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和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教育部计划五年内选派500名高校辅导员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选拔高校骨干辅导员或一线学生工作干部参加援藏援疆援青干部人才计划和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干部挂职选派计划。每年选拔500名优秀辅导员骨干参加在井冈山、延安、百色等革命老区举办的辅导员服务实践能力培训班,通过实地感受革命前辈扎根基层、艰苦创业的事迹,更加坚定辅导员的职业理想。各地各高校要鼓励和引导辅导员自觉参与基层实践锻炼,积极为辅导员到基层锻炼搭建平台、提供机会,要结合辅导员身份特征和肩负的重任,安排合适的岗位加强锻炼。要让辅导员在基层锻炼中深入一线,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接触,在扎实推进基层工作和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中锻炼“干事”的行动和“能干事”的本领。要把加强实际工作和思想引导结合起来,培养辅导员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

四、建立健全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长效机制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加强高校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工作方案,将基层实践锻炼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学校培养后备干部的有效手段坚持抓下去。要研究建立协调督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评价与考核办法,开展经常性督查。要制定相应保障措施,保证经费投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给派出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在工作考核和职称(职级)晋升中要重点考虑参加过基层实践锻炼的辅导员。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

各地教育部门和部属高校要根据本通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推进活动的情况报送教育部思政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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