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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务院
  • 【发布文号】国发明电〔2015〕3号
  • 【发布日期】2015-12-31
  • 【生效日期】2016-0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国发明电〔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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