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文号】法〔2016〕40号
- 【发布日期】2016-02-03
- 【生效日期】2016-02-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石时态等6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
高人民法院关于石时态等6名同志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6〕4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以姓氏笔画为序):
石时态、杨万明、陈国猛、黄克、龚稼立、葛晓燕(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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