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 问题的若干决定》的通知
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
问题的若干决定》的通知
(1981年12月25日川委发〔1981〕83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它是解决当前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城镇就业问题的根据性指导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坚决贯彻执行。现就当前学习、贯彻《决定》的几个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立即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待业青年,认真学习《决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文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决定》,帮助大家提高认识,特别是要使各级、各条战线的领导干部从指导思想上求得明确一致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决定》上来。要通过学习和宣传,认清当前城镇就业的形势和任务,既要正视面临的种种困难,又要充分看到随着整个政治、经济形势的好转,为解决城镇待业人员就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地把城镇待业人员就业工作抓下去,争取更大的成绩。要认清解决城镇待业人员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应该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在发展经济和各项经济建设事业的基础上,广开就业门路。当前主要是通过发展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发展商业、服务性行业和消费品生产行业,把经济搞活,安排待业人员就业。要帮助干部、群众、待业青年,消除“左”的影响,克服轻视集体、鄙视个体、轻视消费、鄙薄服务性行业的传统观念,积极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乐于到集体单位就业和从事个体劳动。
二、认真执行发展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的政策。各市、地、州,省级各部门,要根据《决定》的要求,对有关发展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安置城镇待业人员的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清理。符合要求的,要继续贯彻执行,很抓落实;不符合要求的,要提出改革的具体办法,过去没有规定的,要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原则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拟定实施办法。各有关单位应当主动积极地负起应尽的责任,省级各有关部门要负责督促检查,省计委要担负起组织、协调工作。
三、新发展的集体经济,要坚持新事新办。我省现有的不少集体企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大锅饭”、“铁饭碗”的弊病,应当在发展过程中,按照集体经济应当遵循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地进行整顿和改革,使之更好地发挥其固有的长处和作用。当前,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无论是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办的,还是劳动服务公司办的,都不要再走过去向国营经济看齐的老路子,要坚持新事新办。要在国家统筹规划、指导和支持下,坚持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等项原则,一开始就要注意保持和发扬集体经济的本色。管理体制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要强求一律。要让集体经济单位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做到扶而不包,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对自己所办的小型集体单位,要加强领导,改进经营管理,努力办好。不准把这些小集体单位转成大集体。
四、普遍开展对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前的技术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对待业青年进行就业前的技术培训当作劳动就业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劳动、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劳动服务公司,以及城市的街道,都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灵活多样地开展这项工作。根据各单位的情况,可以办单科或综合性的职业学校,也可以办各式各样的技术训练班。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发〔1980〕64号和省委川委发〔1980〕94号文件的要求,继续抓好改一部分普通中学为职业学校的试点工作。就业前的技术培训,其规模的大小,学制的长短,都要从实际出发,不要一刀切。参加培训结业的待业青年,国家不包分配可以由劳动部门介绍就业,也可以组织起来就业或自谋职业。
五、努力把劳动服务公司办好,更好地发挥劳动服务公司的作用。实践证明,劳动服务公司是在劳动部门领导下,组织经济事业、统筹劳动就业、输送和管理企业临时用工、开展就业训练的一种较好的组织形式。各地要加强对劳动服务公司的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使其更好地发挥在统筹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市、县(区)一级劳动服务公司作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街道(镇)和企事业单位办的劳动服务公司,作为企业单位,列入我省地方财政包干使用的知青安置费,今后全部作为城镇安置就业的基金使用,不再移作他用。有关部门对劳动服务公司组织的以扩大就业为目的的集体经济事业、就业训练等项工作,要从各个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切实加强对城镇就业工作的领导。我省城镇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问题不少,困难甚多,任务很重。一九八五年前,每年需要安排____万人。各级党委和政府千万不能松劲,不能麻痹大意。城镇就业问题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涉及面很宽,不能全靠劳动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加强领导。要把解决城镇就业的规划作为“六五”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从实际出发,广开就业门路,一九八二年尽可能多安置一些待业人员,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排除各种阻力,紧紧抓住不放,真正解决问题。地、县党委、政府要有领导同志分工具体抓这项工作,统筹解决发展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安置城镇待业人员的有关问题。地、县两级知青办公室要与劳动局合并,人员、编制原则上都合过来,以加强城镇待业人员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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