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的决定
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的决定
(1983年11月9日川委发〔1983〕69号)
党的十二大把教育列为经济发展的战备重点之一。普通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加强和改革我省普通教育,尽快适应四化建设需要,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把普通教育摆上战略重点的地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了对普通教育的领导,使我省普教事业逐步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但是,我们离中央要求的把教育工作作为战略重点抓起来,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对普教工作重视不够,许多困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以致我省普通教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师资素质、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都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同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因此,加强和改革我省普通教育,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四化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人才问题”。振兴经济必须重视智力开发,智力开发的基础在于办好教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重要前提,办好教育,必须从中、小学教育抓起。没有符合质量要求的普通教育的充分发展,就不能为培养大量又红又专的各类高、中级专门人才打好基础;就没有广大职工、农民文化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迅速地、广泛地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工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就不可能实现我省在本世纪末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培养人才的周期较长,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反映过去的教育成果,今天的教育成果,决定着明天的经济发展水平。如果现在还不动手抓好普通教育,把普通教育看成是“软任务”,或者对这个战略重点流于清淡,必将贻误振兴经济、建设四化的大业,铸成历史性的错误。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有紧迫感、责任感,真正把教育摆上战备重点的地位,象抓能源、交通、经济工作那样,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抓好教育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普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普通教育在八十年代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普及初等教育。
中央要求全国在八十年代基本普及初等教育,这是普教工作的重点。我省力争到一九八七年在占全省人口百分之七十的地区,约一百二十多个内地县(市、区)基本普及初等教育,有条件的盆周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县,也要在一九九0年或稍后一点时间,基本普及初等教育。鉴于各类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在现阶段对普及初等教育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可以有所不同,由各地根据省教育厅制订的具体标准和办法分别实施。
普及初等教育是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逐乡(社)制定分期分批实现普及的规划和措施,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逐年检查落实,完成普及任务好的给以表扬,没有完成的进行批评,并不得评为全面的先进单位。普及初等教育,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讲求实效,不务虚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从今年开始,对申报实现普及的县(市、区),由市、地、州进行检查验收,合格者由省府发证表彰。
在大力普及初等教育的同时,要注意发展学前教育和盲聋哑教育。
(二)加速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振兴城乡经济,加速工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措施。目前,我省职(农)业高中在校学生数仅占整个高中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左右,力争一九八七年达到百分之三十,一九九0年达到百分之五十,使之逐步发展成为与普通中学并行的中等教育体系。各市、地、州、县要建立健全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领导机构,由计经委牵头,把教育、农业、财政、劳动人事、科技、工业等部门组织起来,制订规划,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各方协作,共同完成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任务。要大力提倡各部门新办或联办职业中学和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制度的改革要和劳动制度的改革紧密衔接,认真落实“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和择优录用的招工政策。今后,全民和集体增员,要实行公开招收,凡属城镇人口的职(农)业中学毕业生均可参加招工考试,不受待业时间长短的限制。办学单位有招工指标时,允许对所办职(农)业学校(班)的毕业生有优先录用权。被择优录用的职(农)业学校毕业生免除学徒期,实行一年见习期,期满后及时考核定级。有关单位还须支持鼓励职(农)业中学毕业生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农村的各种技术人才,也要优先从受过中等职(农)业技术教育的学生中选拔。要切实解决好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师资、教材和实习场地等问题。省财政要对教育部门办的每个职(农)业高中班和新办、改办的职(农)业高中分别拨给专项补助费,各市、地、州、县财政也要给予补助。除继续采取专、兼、借、调等多种办法解决急需的专业课教师外,今后每年要分配一定数量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到职(农)业中学任教。大专院校要把为职(农)业中学培养、培训师资纳入计划。
(三)努力提高中学教育质量。
中学教育任务,既要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当前更要着重为四化建设培养合格的劳动后备力量。提高中学教育质量,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使他们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基础知识和一定的劳动技能,身体健全的一代新人。要坚决纠正那种只抓少数,放弃多数,只抓考分,忽视德育和体育,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教育规律,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
普通中学在八十年代要基本稳定现有规模,着重提高教育质量。要切实加强和办好初中,努力改变初中教育的落后状态。要继续办好重点中学,使之具有示范性、实验性,成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模范,重点学校不能实行“终身制”,不认真贯彻教育方针,不按教育规律办学的,不再列为重点学校。要加强对一般中学的领导。要加速高中学制改革步伐,争取到一九八五年将全部重点中学和条件较好的完中,都将高中改为三年制。
加强教育的科学管理是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要严格执行升留级制度和毕业考核,努力提高中学新生的质量。
(四)积极发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继续抓紧扫盲。
积极发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继续抓紧扫除文盲,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十分紧迫的任务。力争到一九九0年除条件太差的少数民族聚区和盆周高寒山区外,基本扫除农民中十六至四十周岁青壮年中的文盲,并积极发展业余中小学,巩固扫盲成果。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要有计划地重点发展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争取到一九八五年,百分之四十左右的乡(社)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三、坚定而有秩序的进行教育改革
认真进行教育改革,是为了克服教育脱离实际的弊病,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使教育更好地适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体系的大事,必须切实抓好。教育改革要在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指导下进行,要符合教育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城乡经济建设和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需要,适应广大职工和农民群众迫切要求掌握文化科技知识的需要。各种改革,都要以提高教育的社会效益为中心,有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科学文化水平,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
教育改革必须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从教育结构、教育体制、办学形式、学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到教学方法、学校管理都要逐步进行改革,要因地制宜,实行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办学,不搞一刀切。在改革中,既要勇于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又要有严格的科学态度,一切经过实验、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再普遍推广,避免出现大的折腾和反复。
教育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十分注意抓好改革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教育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不能简单套用农业“承包责任制”的办法搞“教学承包”,不能引导大家搞“一切向钱看”,不宜推行浮动工资的办法。
四、努力建设一支稳定合格的教师队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办好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类指导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提高在职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一九八五年前着重抓好教学有困难的教师进修教材教法的工作,使大多数能过好教材教法关,胜任或基本胜任教学。力争到一九九0年加上新培养的合格教师,使全省高中和小学教师的百分之九十左右,初中教师的百分之五十左右,能够达到规定学历水平,绝大多数能够胜任教学。
师范教育是普通教育的工作母机,要把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列为教育工作的重点,象经济战线抓重点项目那样抓好师范教育,在领导班子配备、教师的调整、充实、教育经费、基建投资与教学设备安排上,优先予以照顾。省属各高等师范院校、要面向中学,面向农村,从普教事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增设短缺专业,扩大招生,认真解决初中教师严重不足和中学某些学科紧缺教师的问题。扩大招生必需增加的经费,由省财政适当安排。
要进一步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在全社会树立尊师爱校的风尚。要认真落实今年省委二十七号文件的要求,坚决刹住侮辱、殴打教师的歪风。地方财政,每年要尽可能拨出专款修建教职工宿舍,实行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统建职工宿舍的城市,要拨出不低于百分之十的面积或经费用于改善教师住房条件。要按省委、省府的规定,今年先解决中教三级、小教一级以上教师家属“农转非”的问题,明年继续解决中教四级、小教二级教师的问题。要继续对在边远山区工作的外地教师实行生活补贴。
全省有二十七万民办中小学教师,是我省普教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要认真落实民办教师的待遇。省委、省府重申,在今年下半年内,对于应由社队负担部分,必须采取县、社(乡)统筹的办法,予以落实。学杂费收入只能用于办公业务开支和改善办学条件,不能用于民办教师的报酬。今后,要由省拨给专项指标或由各地使用教育系统自然减员指标吸收优秀城乡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可以两三年进行一次。
要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除选拔到县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者外,不得抽调教师到其它部门工作;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按计划分配到中小学的大、中专毕业生要保证分到学校,不准层层截留。坚决杜绝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要分期分批整顿中小学教师队伍,重点是清理、整顿招收和顶替的“以工代教”人员。对确实不能胜任教学,经过培养也不适宜担任教师的,要坚决调离教学岗位,由劳动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给予调整。不服从安排调动逾期三个月,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努力增加教育投资、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为了切实保证全省普通教育事业八十年代主要任务的实现,必须努力增加普通教育投资的比重。宁可适当压缩其它方面的投资,也要保证普通教育投资逐年有较大的增长。从一九八三年起坚决做到:新帐不再欠,旧帐逐年还。今年,省委、省府决定给普通教育增拨改善办学条件的专项补助两千万元。今后五年内,每年都要继续拨给普通教育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专项补助,并适当增加教仪、电教、师训等事业经费。从一九八四年春季起,调整全省中小学的学杂费收费标准,原则上恢复到一九六二年水平。各级地方财政要根据上述精神,努力增加教育投资。各地教育经费的增长应高于财政增长的比例。分级包干和逐年增加的普教经费,不准截留挪用。每年新增教师所需经费,山区教师补助,提高中师公、业务费定额标准增加的开支,教师公费医疗的差额以及在包干项目内必需增加的事业经费,均由各地财政解决。各地的农税附加、城市维护费(包括国家预算拨款,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附加,公用事业附加、地方预算外拨款)要按不低于规定的比例拨给教育部门用于改善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各地要按省委、省府的规定,把地方的机动财力主要用于农业和教育,近几年内给教育的比例应不少于四分之一,老、少、边、穷地区补助费,要以百分之二十五用于教育文化。城市建设,要把学校布点纳入总体规划,统筹建校资金,没有建校规划的,不予批准。
继续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除了国家努力增加教育投资以外,要大力宣传和发动厂矿、企业单位、农村合作组织和社会各方面集资办学。厂矿企业单位办学不应视为“额外负担”;农村社队和群众自愿集资办学也不应视为“不合理负担”。根据中央〔1980〕84号文件和〔1983〕16号文件的要求,全省在一九八五年以前要集中力量解决“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的起码办学条件。并逐步增加教学设备,图书仪器、体育器材,逐步改善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为了使集资办学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省府制定了《多种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厂矿企业办学及教育部门向厂矿企业收取教育经费》两个试行办法,各地可根据中央的原则、政策和省制定的试行办法,按城乡的不同情况,筹集教育资金。各中小学、师范学校,还要努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增加收入,用以改善办学条件。
六、采取特殊措施,加强民族地区教育
我省民族地区面积达三十多万平方公里,少数民族四百多万人,加强民族地区教育工作,不仅对民族地区,而且对全省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民族教育要适应少数民族生产、生活、语言的特点,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的基础,从初等教育抓起,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为九十年代基本实现普及初等教育创造条件。
要大力办好重点民族中小学和寄宿制学校,最近一、两年内由重庆、成都、自贡三市负责派遣教师、干部对口支援三州各建一所寄宿制民族中学。在全州范围内择优招收户口在农村的少数民族的小学、初中毕业生。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组织三市、三州协商确定。各自治州、县也应根据地方财力,在县、区、乡(公社)的中、小学内逐步举办和办好不同规格的寄宿制民族高小、初中和高中班,有条件的县也可办一所重点民族小学。通过国家补助、集体补贴、家长负担和开展勤工俭学等多种途径,解决好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费用。
稳定、提高教师队伍和大力培养本民族师资是发展和办好民族教育的关键。对在民族聚居区工作的教师,要按已有规定发给生活补贴。大力培养本地区、本民族教师,是解决民族地区师资问题的根本出路。除各自治州、县要努力采取措施办好现有的民族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加强本民族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外,从一九八四年起,省内各高等师范院校要有计划地为少数民族地区举办在职教师进修班,招收具有中师文化程度的本地区、本民族的教师,离职学习三至五年,达到师范学院本(专)科毕业程度。要采取定向招生,或举办民族班,帮助民族地区培养师资队伍。
彝、藏聚居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省级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做好教材的编译、出版、使用和教师培训工作,有步骤地推进彝、 藏语文教学。
要正确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坚持宗教与教育分离的原则,当前和今后都要注意排除宗教对教育的干扰,同时注意发挥宗教界人士对发展教育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清除精神污染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清除精神污染,是当前思想战线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也是普教战线十分重要的工作。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思想的精神污染在学校不同程度地有所反映,有的地方污染的程度相当严重。在一些教职工中,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自由化和无政府主义思想有所滋长,有的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搞好本职工作,热衷于挣“外水”,“一切向钱看”,把知识商品化。有的学生受黄色下流书刊、音像制品的精神污染和流氓犯罪分子教唆,讲求吃喝玩乐,沾染了流氓习气。在师生中,有的对四项基本原则怀疑动摇,个别的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影响和危害是不可低估的。
教育工作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首先要清除精神污染。要通过传授和宣传先进的、科学的、健康的思想和文化知识,清除落后的、愚昧的、腐朽思想意识。要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读好书、看好电影、讲好故事,举办讲座、讲演会等有益的活动,加强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加强爱国主义为起点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提高社会主义觉悟和反腐蚀、抗污染的能力,把学校真正办成宣传社会主义思想,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的阵地。
教育工作者在防止和清除精神污染的斗争中,要敢于挺身而出,站在前列。高举共产主义的旗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地传播革命思想,健康文化,科学知识,抵制和反对各种精神污染,为社会尽自己应尽的责任。
教育者要先受教育,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应该首先带头做到。全体教师都应加强自身的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好《邓小平文选》,发扬栾芎、蒋筑英、罗健夫等知识分子优秀代表的革命精神和献身精神,丰富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克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自由化倾向,把自己的工作同祖国的未来联系起来,把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光荣感,按照党的教育方针,精心培育,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要批评那种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不负责任的行为,对个别搞精神污染又坚持不改的,要清除出教师队伍。教育工作者是防止和清除精神污染的一支可贵力量,要关心和爱护这支队伍,加强他们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要选派一批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党、团、少先队专、兼职干部和班主任。学校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要紧快克服思想政治领导工作上的软弱涣散状况,对存在的精神污染问题和各种错误倾向,要敢于坚持原则,坚持斗争,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既不放任自流,也不简单从事。
八、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领导
普通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事业。重视教育与否,是考核一个党委对现代化的理解程度与领导水平高低的标准之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教育作为战略重点,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一年讨论几次,认真研究和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象关心工农业生产那样关心普通教育。各级计划、财政、劳动、人事、工交、农林、基建等部门以及工、青、妇、文联、社联等社会团体,都要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希望各民主党派都来共同为发展和办好我省的教育事业而努力。今后,要把教育工作纳入县、区、乡、村各级干部岗位责任制的范围,把是否重视和做好教育工作列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市、县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地在进行机构改革中,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认真挑选一批忠诚党和教育事业和懂得教育的干部去充实和加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领导班子。地、县教育局长要懂得教育,中小学、师范校长要能任课。不懂教育,不能任课的干部坚决不要调到学校,现职干部中不适宜做教育工作的要调整,一九八四年上半年内要完成调整充实中小学、师范学校领导班子的任务。对调整充实后的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有计划地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中小学、师范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委宣传部牵头,会同组织部、省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共同研究制订。
要加强中小学的建党工作。要注意在教师中发展党员。今年,至迟明年内,各地要努力做到中学以校,小学以乡(公社)为单位建立党的支部,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市、区教育局可以建立党委,以利于教育系统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强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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