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守则
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守则
(1990年11月8日)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尽心尽职搞好服务。
三、牢固树立法制观念,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刻苦钻研本职业务。
五、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处理公务准确及时。
六、自觉维护全局利益,主动搞好团结协作。
七、发扬艰苦奋斗传统,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举止文明讲究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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