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大中型企业的若干措施
  • 【发布单位】81006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1-06-17
  • 【生效日期】1991-06-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大中型企业的若干措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大中型企业的若干措施

(1991年6月17日宁委发〔1991〕28号)

根据国发(1991)25号和苏发(1991)8号 两个通知所提出的搞活大中型企业的政策措施,针对当前我市大中型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我市贯彻落实两个《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

一、继续深入贯彻《企业法》,进一步落实企业自主权
坚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实行厂长(经理)、书记一人担任,并设专职副书记。在行政领导班子的组成上,副厂长(副经理)、三总师由厂长(经理)提名或党委推荐,经党政领导集体讨论报主管部门批准任免。企业中层党政干部的聘用、任免,由企业自主决定。
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除复退转军人、大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安排的外,企业有权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和政策规定,自行决定用工数量,形式、时间、对象、条件,通过劳务市场,实行公开招收,择优录用。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企业间的职工调动,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按政策由企业双方自行办理。允许企业实行择优上岗、企业内待业和企业内退休制度。厂长(经理)有权按国家规定辞退职工和拒收企业不需要的人员。
维护企业产品销售定价权。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以外,企业有权自主销售本企业的产品。对承担指令性计划的企业,有权自行销售计划内分成的产品和超产的产品。指令性计划产品应严格按合同执行。企业可按有关规定,对产品实行季节差价或灵活作价。对放开的商品价格,企业有权自主定价销售,实行优质优价,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加价幅度由企业自定。
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行决定,在保证完成上级各项任务的前提下,任何部门不得干涉,不得要求对口,也不得以此作为各种评比的条件。
企业有搞活内部分配的自主权。除企业工资总额、职工档案工资和厂长收入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管理外,其余的均由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自定。允许企业实行内部工资制,原有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企业职工实发工资、奖金的高低要与本人的劳动成果挂钩。
适当下放大中型企业投资管理权限。对年创利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集团下放投资管理权。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除现行的“两包一挂”办法外,可推行多种形式的单项承包。可视企业实际状态,分别实行科研、生产、销售、效益一体化包干;技改项目的工期、投资、达产、效益、还款的投入产出包干;计划内亏损企业的超亏不补、减亏全留的亏损总额包干;销售费用、销售收入与资金回笼挂钩奖惩责任制等。

三、增加技术改造资金投入,增强企业发展实力
增强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能力,提高部分行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对电子、汽车、化工、轻纺和有特色的行业经营状况好、改造任务重、有承受能力的企业,折旧率在原基础上适当提高。对老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工作,市里将选择若干企业进行试点。
对列为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大中型企业,在“八五”期间继续实行税前还贷政策。
对市确定的重点企业和产品的技术改造,各银行集中资金,统筹安排。全年新增技改贷款不少于2.5亿元,收回再贷款不少于1亿元。
用足小额技改贷款,支持适销对路、投资在50万元以下、当年见效、当年还贷的“短、平、快”技改项目,全年增加小额技改贷款3000万元,力争5000万元,
鼓励各级财政、银行和部门从外地引进资金,用于地方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市政府根据融资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
建立技改周转金。为扶持地方工业发展,市和各区县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其中市500万元,各区县合计500万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对引进技术和设备的外汇贷款,允许用调剂外汇还贷。

四、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
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承包企业可按销售收入1%提取技术开发费;列入省、市重点企业可适当提高,并实行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提足技术开发费的企业,不得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为鼓励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凡经市经委、科委、税务局认定的新产品,实行减免税;免税起始时间根据新产品认定的时间,可跨年度享受完整的免税期;所免税费,专项用于新产品开发。

五、增加信贷投入,努力搞活资金
扩大补充流动资金渠道,提高企业资金自给力。对自有流动资金不足30%的企业除继续按省有关规定比例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外,在完成承包任务的前提下,每月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补充自有流动资金。企业因产品提价使库存商品和物资增值的部分,应按国家规定相应增补流动资金。对按规定提足的,银行通过贷款补足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对不按规定补充流动资金的,银行应从严掌握贷款。
实行信贷资金和规模的重点倾斜。银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规模,在优先支持“双保”企业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市确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强化对“电、汽、化、特”协作链的信贷支持,采取以龙头厂为主的上贷下用、下贷上用的灵活方式,实施一条龙系列贷款的有效倾斜。对其当年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增量不低于新增贷款规模的60%。
实行挖、贷挂钩和谁挖谁用的原则。对企业压缩“三项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而搞活的资金,允许留给企业和行业用于正常生产周转,银行不减少贷款,并对生产适销产品酌情增加贷款;对原材料、产品虽有积压,但积极清仓组织推销的企业,其逾期贷款暂不加息;对挖潜不力,边生产边积压的企业,从严贷款。
增强固定资产贷款调整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产品前景较好,年内可竣工的基建和技改项目,其扫尾和配套工程资金,原贷款银行优先保证。对列入市年度奋斗目标的重点项目,各银行根据市计委筹资目标,及时足额组织资金到位,支持早投入、早竣工、早收益。
运用利率杠杆,调整资金结构。对大中型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向上浮动。
积极引导企业面向社会筹集建设资金。对市重点企业和项目发行中长期债券,实行审批、发行和上市转让三优先,全市发行中长期债券2亿元;对效益较好的重点企业的季节性、临时性、短期周转的流动资金不足,批准发行短融资债券,人行上半年安排5500万元,弥补专业银行贷款规模不足。
运用委托贷款和租赁代款,加速企业基础设施改造。入行全年安排专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委托和租赁贷款规模1亿元,其中,委托贷款5000万元,租赁贷款5000万元。
合理掌握企业周转性、铺底性贷款周期。银行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流动的周期核定贷款期限,把工作重点放在主动服务,简化手续,盘活存量,提高效益上,切实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环境。
大力推进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促进工商联销,提高资金效益,搞活生产流通。入行争取全年增加1亿元切块规模和短贷用于再贴现;各行应安排新增贷款规模10-20%,用于企业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同时,在产品有销路的前提下,对周围专资金暂有困难的企业,可办理抵押贷款。
支持科技进步。银行积极争取和筹集科技开发资金,增强对浦口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企业新品开发的投入。确保全市科技开发贷款增加3000万元,力争5000万元。
强化清欠挖潜的工作组织领导,实行企业清欠挖潜目标管理,原市清欠领导小组和“双搞活”办公室合并组成清欠挖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派员、副主任由人行派员担任,具体负责清欠挖潜的日常工作,对本市互欠款项实行重点清欠。由经委、银行、企业主管部门,将挖潜清欠指标分解下达至企业,实行银行、主管部门双重目标考核。今年确保压缩“三项资金”占用4亿9750万元,清理企业拖欠6亿元。

六、支持企业发展外贸出口
对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争取外贸自营进出口权。对在国际市场上有销路,有竞争力,经济效益好,能够自负盈亏,达到市重点出口创汇企业标准的(标准另定),给予必要扶持。积极推行外贸进出口代理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国外贸易服务点和非贸易企业。
积极利用外汇存差优势,支持企业引进技术设备。特别是工行、农行、建行应利用有利条件,重点支持可形成出口创汇能力的短、平、快技改项目用汇。
支持出口产品的生产和收购。各银行采取帮扶措施,促进企业提高产品档次,支持创汇产品的生产和收购的资金需求。中行支持外贸收购出口产品,采取贸工结合、需贷供用“一条鞭”服务办法,进行扶贸促工。

七、进一步发挥经济调节作用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对优质产品和市管价格产品,企业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在物价部门规定的幅度内实行优质价或浮动价;凡经国家、省、市确认的新产品,在规定期限内按企业试销价销售,报市物价部门备案。
鼓励企业优化资产存量结构。企业处理闲置固定资产,5万元以下的由企业自主决定,5万元以上的报财、税部门审批。
建立市属企业调节基金。

八、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程度
鼓励企业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以“电、汽、化、特产品为龙头,组织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支持以优势产品为龙头组建企业集团,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发展规模经济;积极促进大中型企业与本市区街、乡镇企业发展横向经济联想合。在经济利益上,对龙头企业予以一定的照顾。
提高小企业为大中型企业的产品配套率。为市重点产品配套的产品,生产企业上交增值税、产品税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适当减免。
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小商品生产。不论全民、集体或乡镇、区街企业,银行严格按市计、经委排出的产品、企业目录,予以贷款支持。对市确定必保的人民基本生活日用工业品、重点产品和小商品,在生产和销售中出现微利和亏损的,以及对开发适销新产品的技改项目,投产初期出现亏损的,均给予减免税照顾。
促进企业扭亏减亏。对部分特困企业中的计划内亏损,能够减亏或扭亏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可提前预拨亏损退库资金。对经营性亏损,扭亏措施明确可行的特困企业,由市体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与企业签订扭亏承包合同,财政可借给一定数额扭亏周转金。
利用好银行呆帐准备金。对边破产、边兼并的企业,在清理债权债务的基础上,银行按核销权限和程序,报经上级银行批准,用好按规定可以提留的呆帐准备金,以促进企业兼并和产品结构调整。
支持和促进工商企业之间的产销衔接,银行全年安排贷款1亿5000万元用于地产品产销一条龙。

九、努力减轻企业负担
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各级治理“三乱”办公室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新核准收费标准和使用范围,各种不合理的收费一律取消。今后凡要向企业收取和各种费用,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统一审查扎口。
对评比、检查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凡全市性的评比、检查工作,由市委、市政府按评比、检查性质委托有关单位统一扎口。未经批准的评比检查,企业有权拒绝,企业主管部门有责任制止。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其他各类学术团体无权检查企业工作;同时不搞重复检查。要理顺单项升级与企业升级的关系,所有单项升级,由扎口部门统一安排,不与企业升级挂钩,不作为企业升级的否决条件和必经程序。检查评比和收费扎口审查部门每半年要将执行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一次汇报。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搞活企业特别是搞活大中型企业列入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贯彻落实上述九个方面的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和操作方案,并切实检查执行中的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汇报。各有关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必须眼睛向内,不断深化企业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人的积极性,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必须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努力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提高企业经济素质和经济效益;利用大中型企业的优势,积极组建企业集团,发展规模经济,实现生产要素合理组合和资源合理配置;强化市场观念,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使企业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前发出的有关规定,凡与本文精神不符的,一律按本文执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