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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我区菜篮子工程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002
  • 【发布文号】桂政发[1993]106号
  • 【发布日期】1993-12-20
  • 【生效日期】1993-12-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我区菜篮子工程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我区菜篮子工程工作的通知

(1993年12月20日桂政发〔1993〕106号)

近几年来,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生产不断发展,肉、禽、蛋、奶、鱼和蔬菜等主要副食品商品量增加,质量提高,市场供应进一步改善。但是,当前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还远未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需要。为了加强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丰富人民的生活,促进我区经济建设的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认识。菜篮子工程是包括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从菜篮子工程建设看,要坚持发展生产、搞活流通、注重质量、提高效益的方针,布局上要以区辖市为中心,逐步扩展到地区所在市及县城。要依靠科学进步,以市场为导向,保证生产总量供给逐年增长,增加适销对路的花色品种,改善食物结构,不断满足人们消费需要。要逐步完善副食品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体系,使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副食品生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当前,各地特别是区辖市要争取做到禽、蛋、奶、鱼基本自给,猪肉、蔬菜保证正常供应。为此,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户特别是养殖专业户发展副食品生产的积极性,发展产、供、销一体化的经济实体;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副食品生产基地;要试办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搞好南菜北运,北菜南运,搞活副食品流通,调剂品种余缺,丰富市场供应。

三、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要以市、县为主,采取多渠道筹集。自治区在“八五”期间每年安排300万元菜篮子工程项目贴息资金,各地、市、县要积极吸引外资增加副食品建设的投入。副食品生产、经营所需贷款,各有关专业银行要积极给予支持。各地要把菜地基金管好用好,切实用到发展副食品生产上去。

四、加强副食品社会化服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副食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起来。各类服务组织要及时为生产者提供良种、技术、防疫、防病虫、信息等服务。自治区和各市、县科研部门要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特别要加强良种繁育、防疫治病、技术推广和信息指导工作。

五、建立副食品生产宏观调控体系。“八五”期间,我区现行的副食品产、销政策要继续贯彻执行。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副食品产、销的宏观调控。要建立副食品风险基金制度,制定有关法规来规范生产者、经营者的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副食品生产和市场健康发展。

六、加强对菜篮子工程工作的领导。对菜篮子工程,区辖六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实行市长负责制,不仅分管的副市长要抓这一工作,第一把手也要亲自过问。要把菜篮子工程列入城市经济发展规划,各级计委、科委、农委、商业、财政、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注意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副食品产、销工作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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