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1994年1月11日桂政发〔1994〕3号)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根据我区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实施方案》),已报经人事部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推行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市、县和区直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组织纪律,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现象的发生。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增资指标限额,不得擅自突破。各级人事、财政、银行、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
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妥善处理好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我区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机关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对象
(一)实施机关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范围,限于下列单位: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
2、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税务所、工商所、物价所、财政所等。
3、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可列入机关工资制度改革范围。
受国家行政机关委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工资制度改革范围。
(二)列入机关工资制度改革的对象。
1、列入机关工资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对象。必须是列入机关工资制度改革的单位中,1993年9月30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或超过离、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国家关于延长离、退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离、退休年龄手续的人员除外)不列入范围。
2、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聘用的计划编制内的乡(镇)机关聘用制干部,在聘用期内,按乡(镇)机关同级人员进行工资套改。
3、劳改、劳教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中,列入公安编制并授予警衔的干警,可列为这次机关工资制度改革的对象。
4、1993年度转业到机关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列为这次机关工资制度改革对象。
5、因受各种处分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不列入范围。犯有错误,在审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列入范围,待问题查清后根据其确定的性质,决定是否参加工资制度改革。
二、实施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套改办法
列入上述实施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以下简称职级工资制)。
实施新工资制度后,取消工资区类别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部分组成,并按以下办法进行套改:
(一)基础工资的套改。
以现行基础工资40元(下同)为基数,套入职级工资制中的基础工资标准,每人每月90元。
(二)级别和级别工资的确定。
实施新工资制度的机关工作人员应先确定级别。机关工作人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见附表一),其中所任职务是指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机关工作人员这次确定级别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的工作年限确定相应的级别(见附表二)。
机关工作人员级别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并按管理权限审批。
机关工作人员按现确定的级别,如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确定的级别,可按新录用人员的级别确定。
机关工作人员确定级别后,按确定的级别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见附表三)。
执行级别工资后,原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奖金即行取消。
(三)职务工资的套改。
按工作人员现职务工资(六类工资区标准)就近就高套入职级工资制中的职务工资标准(见附表三)。套入后符合规定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可再套入相应的职务工资档次(见附表四)。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工作年限按工龄津贴的办法确定。
套改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
1、如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的职务工资高于按现任职务套改的职务工资,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进行套改。套改后再就近就高套入现职务工资标准。
2、套改的职务工资,如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所确定的职务工资,可按新录用人员的职务工资档次确定。
3、对个别表现差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应适当低定一个职务工资档次。
4、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根据国家规定授予奖励升级的人员,可高定一个职务工资档次。
5、机关工作人员这次工资套改均按其确定的行政职务进行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套改。因各种原因未明确行政职务的,可比照同级同类人员参加套改。
6、军队转业干部现任职务低于原在军队职务的,按原在军队的职务套改。任职年限可将从低安排的职务与原在军队所任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
7、带薪正在各类学校学习的正式职工,可按其入学前所担任的职务套改职务(等级)工资。
将现行工龄涧习的正式职工,可按其入学前所担任的职务套改职务(等级)工资。
8、在干部岗位上的工人,按工人工资套改办法办理。
(四)工龄工资。
将现行工龄津贴直接转为职级工资制中的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从参加工作当年起计发。
机关工资制度改革后,原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纳入新工资标准64元后,剩余部分予以保留。
三、正常增加工资的办法
(一)晋升级别工资。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五年为称职或连续三年为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级。
工作人员提升职务后,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未达到升级规定的考核年限,级别不变。
工作人员首次确定级别后,自1993年10月1日至1997年9月30日,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并达到上一级年限杠子的,可晋升级别,但最高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
工作人员级别变动时,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当年起重新计算。
(二)晋升职务工资。
工作人员在现职务的任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或称职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提高一个工资档次,并从下一考核年度的第一个月起兑现工资。
工作人员职务晋升时,原职务工资低于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的,进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的最低档;原职务工资高于新任职务工资标准的最低档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晋升职务提高职务工资时,其增资额超过新任职务工资标准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从职务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不足半个档差(含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可与职务未变动前的考核年限累加计算。
变动职务的人员,均从职务变动的下月起调整级别、职务工资。
(三)增加工龄工资。
工作人员的工龄工资逐年增加,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元,一直到离、退休当年为止。
(四)定期调整工资标准。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和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的增长幅度,适当调整工资标准。从1993年10月1日起,每满两年调整一次。
调整工资标准,由国家统一安排,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四、岗位津贴
经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包括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海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人民法院干警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干警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外出办案补贴)予以保留。其他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一律停止执行。需要新建岗位津贴或提高岗位津贴标准的,由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五、奖金发放办法
对年度考核成绩为称职以上的人员,年终发放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按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计发。机关工作人员的奖金从1994年起实行。
六、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1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本科生,下同)为22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24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为270元。
其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的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按所确定的职务、级别领取相应的工资。
1、级别工资。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工作人员的定级为: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的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2、职务工资。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办事员一档5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办事员二档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科员一档6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科员二档7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的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99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副主任科员三档109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116元。
3、分配到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市)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直接定级,职务工资可高于同类人员一档。
其他新录用人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档次和级别,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七、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机关工人分为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两大类。
(一)技术工人执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
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岗位工资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二个技术职务分别设置,各设8-10个档次。
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工作的技术水平高低确定,共分五级,每级各设一个工资标准。
(二)普通工人执行岗位工资制,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共设13个档次。
(三)机关工人的奖金,根据对工人劳动实绩、劳动态度、服务质量的考核确定。奖金在工人基本工资中的比例为30%,适当拉开差距发放(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地、市、县和区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1、岗位工资。
将原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津贴之和,加上按规定纳入工资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合计64元,就近就高套入本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五)。套入后又符合规定工作年限的,再适当拉开岗位工资档次(见附表六)。套改工资后,随工资发放的奖金即行取消。
2、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已确定技术等级(职务)的技术工人,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现执行八级制技术等级标准的技术工人,可按《工人技术等级条例》规定的对应关系,即一、二、三级为初级工,四、五、六级为中级工,七、八级为高级工,就近就高套入本技术等级(职务)的岗位工资档次和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
非八级制技术等级标准的技术工人,按确定的高、中、初级技术等级,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高、中、初级技术等级的工资标准。未确定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按初级工套改岗位工资并执行初级工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这种对应关系只限于此次套改。待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后,再根据确定的技术等级(职务)进行调整。
机关工人的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和工资的确定,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五)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将原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之和,加上按规定纳入工资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合计64元,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五)。套入后符合规定工作年限的,再适当拉开岗位工资档次(见附表六)。随工资发放的奖金即行取消。
(六)正常增资办法
1、晋升岗位工资。
年度考核成绩连续两年为合格以上的人员,晋升一个岗位工资档次,并从下一考核年度的第一个月起兑现工资。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按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原岗位工资低于晋升后新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最低档的,进入最低档;高于新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最低档的,就近就高套入新岗位工资标准。技术工人因晋升技术等级(职务)提高岗位工资时,其增资额超过新岗位工资标准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从技术等级(职务)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不足半个档差(含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可与技术等级(职务)未变动前的考核年限累加计算。
2、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执行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
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变动后,从变动技术等级(职务)的下个月起,调整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3、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以及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的增长幅度,在调整职级工资标准的同时,相应调整工人的工资标准。
(七)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后,根据本单位同等条件的技术工人重新确定工资。
(八)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工人“五大”毕业生,定级时可比同工种人员高定一个档次的技术等级(职务)或岗位工资标准。
(九)相应提高学徒工和熟练期普通工的生活待遇。学徒工在学徒期间,每人每月生活费第一年160元(含奖金,下同),第二、第三年170元;转正后定级前180元。普通工在熟练期间内,每人每月生活费170元。
(十)经县以上人事(含劳动)部门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在机关工人工资制改革的同时,相应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提高标准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十一)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的划分
工人所从事工种、岗位,凡国家和地方有明确规定定为技术工种、岗位及具有相应技术等级的,可列入技术工人范围。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普通工岗位处理。
八、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对1993年10月1日至本单位实施职级工资制前分流出机关的人员,均按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改革后的工资数额介绍给调入单位,并由原单位补发1993年10月1日至调出时应增加的工资。
(二)机关工作人员中,原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的,此次套改新工资标准时,均不与职称挂钩,按本人行政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只有专业技术职称而无行政职务的,由各单位在上级机关指导下,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职级工资。
(三)公安干警按照原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关于职工调动工作后工资待遇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劳人薪[1987]24号)的工资标准对应关系,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套改职级工资制。其现行工资标准高出其他行政人员的部分,相应建立警衔津贴,具体办法在国家正式下达后我区再具体贯彻实施。
目前执行公安干警工资标准的劳改、劳教干警和检察院、法院法警等,均按此办法办理。
(四)执行公安干警工资标准的县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执行职级工资制,其现行工资标准高出其他行政人员的部分,建立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津贴,待中央明确后执行。
(五)各机关应严格按自治区、地、市、县编委批准的机构级别执行,此次套改以机构级别为依据确定工作人员的职务等级,并相应套改和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六)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进入机关工作的,这次工资改革中可依据其学制和在校学习时间可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进行套改,确定级别和职务工资,但此规定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
(七)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增资办法,实行增资指标总额控制。增资指标由自治区统一下达,各地不得擅自突破。
九、组织领导
这次机关工资制度改革,是对现行工资制度的重大改革,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党政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区的各项规定办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审批办法
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的审批手续,由各级组织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再按管理权限审批。
新工资制度从1993年10月1日起执行。
本实施方案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解释。
附表一: 级别与职务关系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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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职 务 ┃
┣━━╋━┳━━━━━━━━━━━━━━━━━━━━━━━━━━━━━━┫
┃ 一 ┃总┃ ┃
┃ ┃理┃ ┃
┣━━╋━╋━━┳━━━━━━━━━━━━━━━━━━━━━━━━━━━┫
┃ 二 ┃ ┃副国┃ ┃
┣━━╋━┫总务┣━━┳━━━━━━━━━━━━━━━━━━━━━━━━┫
┃ 三 ┃ ┃理委┃ ┃ ┃
┃ ┃ ┃ 员┃部省┃ ┃
┣━━╋━┻━━┫ ┣━━┳━━━━━━━━━━━━━━━━━━━━━┫
┃ 四 ┃ ┃长长┃副副┃ ┃
┣━━╋━━━━┻━━┫部省┣━━┳━━━━━━━━━━━━━━━━━━┫
┃ 五 ┃ ┃长长┃司厅┃ ┃
┣━━╋━━━━━━━┻━━┫ 、┣━━┳━━━━━━━━━━━━━━━┫
┃ 六 ┃ ┃ 局┃副副┃ ┃
┣━━╋━━━━━━━━━━┫长长┃ 厅┣━━┳━━━━━━━━━━━━┫
┃ 七 ┃ ┃ ┃司、┃ ┃ ┃
┣━━╋━━━━━━━━━━┻━━┫ 局┃处县┣━━┳━━━━━━━━━┫
┃ 八 ┃ ┃长长┃ ┃副副┃ ┃
┣━━╋━━━━━━━━━━━━━┻━━┫ ┃ ┣━━┳━━┳━┳━┫
┃ 九 ┃ ┃ ┃ ┃科主┃ ┃ ┃ ┃
┣━━╋━━━━━━━━━━━━━━━━┫长长┃处县┃ ┃ ┃ ┣━┫
┃ 十 ┃ ┃ ┃ ┃ 任┃副副┃ ┃ ┃
┣━━╋━━━━━━━━━━━━━━━━┻━━┫ ┃ ┃ 主┃科┃ ┃
┃十一┃ ┃长长┃ 科┃科任┃ ┃ ┃
┣━━╋━━━━━━━━━━━━━━━━━━━┻━━┫长 ┃ 科┃ ┃办┃
┃十二┃ ┃ 员┃长员┃ ┃ ┃
┣━━╋━━━━━━━━━━━━━━━━━━━━━━┻━━┫ ┃员┃ ┃
┃十三┃ ┃ ┃ ┃事┃
┣━━╋━━━━━━━━━━━━━━━━━━━━━━━━━┻━━┫ ┃ ┃
┃十四┃ ┃ ┃ ┃
┣━━╋━━━━━━━━━━━━━━━━━━━━━━━━━━━━┻━┫员┃
┃十五┃ ┃ ┃
┗━━┻━━━━━━━━━━━━━━━━━━━━━━━━━━━━━━┻━┛
附表二: 级别确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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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工作年限┃ ┃ ┃ ┃ ┃ ┃40年以下┃41年以上┃
┃ 部 ┣━━━━╋━╋━━╋━━╋━━━━╋━━━━╋━━━━╋━━━━┫
┃ 级 ┃级 别┃ ┃ ┃ ┃ ┃ ┃ 四 ┃ 三 ┃
┣━━╋━━━━╋━╋━━╋━━╋━━━━╋━━━━╋━━━━╋━━━━┫
┃ 副 ┃工作年限┃ ┃ ┃ ┃ ┃ ┃35年以下┃36年以上┃
┃ 部 ┣━━━━╋━╋━━╋━━╋━━━━╋━━━━╋━━━━╋━━━━┫
┃ 级 ┃级 别┃ ┃ ┃ ┃ ┃ ┃ 五 ┃ 四 ┃
┣━━╋━━━━╋━╋━━╋━━╋━━━━╋━━━━╋━━━━╋━━━━┫
┃正司┃工作年限┃ ┃ ┃ ┃ ┃30年以下┃31--35年┃36年以上┃
┃(厅)┣━━━━╋━╋━━╋━━╋━━━━╋━━━━╋━━━━╋━━━━┫
┃ 级 ┃级 别┃ ┃ ┃ ┃ ┃ 七 ┃ 六 ┃ 五 ┃
┣━━╋━━━━╋━╋━━╋━━╋━━━━╋━━━━╋━━━━╋━━━━┫
┃副司┃工作年限┃ ┃ ┃ ┃ ┃30年以下┃31--35年┃36年以上┃
┃(厅)┣━━━━╋━╋━━╋━━╋━━━━╋━━━━╋━━━━╋━━━━┫
┃ 级 ┃级 别┃ ┃ ┃ ┃ ┃ 八 ┃ 七 ┃ 六 ┃
┣━━╋━━━━╋━╋━━╋━━╋━━━━╋━━━━╋━━━━╋━━━━┫
┃ 正 ┃工作年限┃ ┃ ┃ ┃25年以下┃26--30年┃31--35年┃36年以上┃
┃ 处 ┣━━━━╋━╋━━╋━━╋━━━━╋━━━━╋━━━━╋━━━━┫
┃ 级 ┃级 别┃ ┃ ┃ ┃ 十 ┃ 九 ┃ 八 ┃ 七 ┃
┗━━┻━━━━┻━┻━━┻━━┻━━━━┻━━━━┻━━━━┻━━━━┛
┏━━┳━━━━┳━━━┳━━━┳━━━┳━━━┳━━━┳━━━┳━━━┓
┃ 副 ┃工作年限┃ ┃ ┃20年以┃21--25┃26--30┃31年以┃ ┃
┃ ┃ ┃ ┃ ┃ 下 ┃ 年 ┃ 年 ┃ 上 ┃ ┃
┃ 处 ┣━━━━╋━━━╋━━━╋━━━╋━━━╋━━━╋━━━╋━━━┫
┃ 级 ┃级 别┃ ┃ ┃ 十一 ┃ 十 ┃ 九 ┃ 八 ┃ ┃
┣━━╋━━━━╋━━━╋━━━╋━━━╋━━━╋━━━╋━━━╋━━━┫
┃ 正 ┃工作年限┃ ┃ ┃20年以┃21--25┃26--30┃31年以┃ ┃
┃ ┃ ┃ ┃ ┃ 下 ┃ 年 ┃ 年 ┃ 上 ┃ ┃
┃ 科 ┣━━━━╋━━━╋━━━╋━━━╋━━━╋━━━╋━━━╋━━━┫
┃ 级 ┃级 别┃ ┃ ┃ 十二 ┃ 十一 ┃ 十 ┃ 九 ┃ ┃
┣━━╋━━━━╋━━━╋━━━╋━━━╋━━━╋━━━╋━━━╋━━━┫
┃ 副 ┃工作年限┃ ┃ ┃20年以┃21--25┃26--30┃31--35┃36年以┃
┃ ┃ ┃ ┃ ┃ 下 ┃ 年 ┃ 年 ┃ 年 ┃ 上 ┃
┃ 科 ┣━━━━╋━━━╋━━━╋━━━╋━━━╋━━━╋━━━╋━━━┫
┃ 级 ┃级 别┃ ┃ ┃ 十三 ┃ 十二 ┃ 十一 ┃ 十 ┃ 九 ┃
┣━━╋━━━━╋━━━╋━━━╋━━━╋━━━╋━━━╋━━━╋━━━┫
┃ 科 ┃工作年限┃ ┃15年以┃16--20┃21--25┃26--30┃31--35┃36年以┃
┃ ┃ ┃ ┃ 下 ┃ 年 ┃ 年 ┃ 年 ┃ 年 ┃ 上 ┃
┃ ┣━━━━╋━━━╋━━━╋━━━╋━━━╋━━━╋━━━╋━━━┫
┃ 员 ┃级 别┃ ┃ 十四 ┃ 十三 ┃ 十二 ┃ 十一 ┃ 十 ┃ 九 ┃
┣━━╋━━━━╋━━━╋━━━╋━━━╋━━━╋━━━╋━━━╋━━━┫
┃ 办 ┃工作年限┃10年以┃11--15┃16--20┃21--25┃26--30┃31年以┃ ┃
┃ ┃ ┃ 下 ┃ 年 ┃ 年 ┃ 年 ┃ 年 ┃ 上 ┃ ┃
┃ 事 ┣━━━━╋━━━╋━━━╋━━━╋━━━╋━━━╋━━━╋━━━┫
┃ 员 ┃级 别┃ 十五 ┃ 十四 ┃ 十三 ┃ 十二 ┃ 十一 ┃ 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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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职务级别工资制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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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档 ┃ 职 务 工 资 ┃ 级别工资 ┃基┃工┃
┃\标 \ 次┣━━┳━━┳━━┳━━┳━━┳━━┳━━┳━━╋━━┳━━┫础┃龄┃
┃ \准\ ┃1 ┃2 ┃ 3 ┃ 4 ┃ 5 ┃6 ┃ 7 ┃ 8 ┃级别┃工资┃工┃工┃
┃职务 \ ┃ ┃ ┃ ┃ ┃ ┃ ┃ ┃ ┃ ┃标准┃资┃资┃
┣━━━━━╋━━╋━━╋━━╋━━╋━━╋━━╋━━╋━━╋━━╋━━╋━╋━┫
┃ 主 席 ┃ ┃ ┃ ┃ ┃ ┃ ┃ ┃ ┃ ┃ ┃ ┃ ┃
┃ 副主席 ┃480 ┃550 ┃630 ┃ ┃ ┃ ┃ ┃ ┃ 一 ┃470 ┃90┃ ┃
┃ 总 理 ┃ ┃ ┃ ┃ ┃ ┃ ┃ ┃ ┣━━╋━━╋━┫ ┃
┣━━━━━╋━━╋━━╋━━╋━━╋━━╋━━╋━━╋━━┫ 二 ┃425 ┃90┃ ┃
┃ 副 总 理 ┃ ┃ ┃ ┃ ┃ ┃ ┃ ┃ ┣━━╋━━╋━┫ ┃
┃ 国务委员 ┃400 ┃460 ┃520 ┃580 ┃ ┃ ┃ ┃ ┃ ┃ ┃ ┃ ┃
┣━━━━━╋━━╋━━╋━━╋━━╋━━╋━━╋━━╋━━┫ 三 ┃382 ┃90┃ ┃
┃ 部 长 ┃ ┃ ┃ ┃ ┃ ┃ ┃ ┃ ┣━━╋━━╋━┫每┃
┃ 省 长 ┃330 ┃380 ┃430 ┃480 ┃530 ┃ ┃ ┃ ┃ 四 ┃340 ┃90┃ ┃
┣━━━━━╋━━╋━━╋━━╋━━╋━━╋━━╋━━╋━━╋━━╋━━╋━┫工┃
┃ 副 部 长 ┃ ┃ ┃ ┃ ┃ ┃ ┃ ┃ ┃ ┃ ┃ ┃ ┃
┃ 副 省 长 ┃270 ┃315 ┃360 ┃405 ┃450 ┃ ┃ ┃ ┃ 五 ┃298 ┃90┃作┃
┃ ┃ ┃ ┃ ┃ ┃ ┃ ┃ ┃ ┣━━╋━━╋━┫ ┃
┣━━━━━╋━━╋━━╋━━╋━━╋━━╋━━╋━━╋━━┫ 六 ┃263 ┃90┃一┃
┃ 司 长 ┃ ┃ ┃ ┃ ┃ ┃ ┃ ┃ ┣━━╋━━╋━┫ ┃
┃ 厅、局长 ┃215 ┃255 ┃295 ┃335 ┃375 ┃415 ┃ ┃ ┃ ┃ ┃ ┃年┃
┣━━━━━╋━━╋━━╋━━╋━━╋━━╋━━╋━━╋━━┫ 七 ┃228 ┃90┃ ┃
┃ 副 司 长 ┃ ┃ ┃ ┃ ┃ ┃ ┃ ┃ ┣━━╋━━╋━┫按┃
┃副厅、局长┃175 ┃210 ┃245 ┃280 ┃315 ┃350 ┃ ┃ ┃ ┃ ┃ ┃ ┃
┣━━━━━╋━━╋━━╋━━╋━━╋━━╋━━╋━━╋━━┫ 八 ┃193 ┃90┃一┃
┃ 处 长 ┃ ┃ ┃ ┃ ┃ ┃ ┃ ┃ ┣━━╋━━╋━┫ ┃
┃ 县 长 ┃144 ┃174 ┃204 ┃234 ┃264 ┃294 ┃ ┃ ┃ 九 ┃164 ┃90┃元┃
┃ ┃ ┃ ┃ ┃ ┃ ┃ ┃ ┃ ┣━━╋━━╋━┫ ┃
┣━━━━━╋━━╋━━╋━━╋━━╋━━╋━━╋━━╋━━┫ 十 ┃135 ┃90┃发┃
┃ 副 处 长 ┃ ┃ ┃ ┃ ┃ ┃ ┃ ┃ ┣━━╋━━╋━┫ ┃
┃ 副 县 长 ┃118 ┃143 ┃168 ┃193 ┃218 ┃243 ┃ ┃ ┃ ┃ ┃ ┃给┃
┣━━━━━╋━━╋━━╋━━╋━━╋━━╋━━╋━━╋━━┫十一┃111 ┃90┃ ┃
┃ 科 长 ┃ ┃ ┃ ┃ ┃ ┃ ┃ ┃ ┣━━╋━━╋━┫ ┃
┃ 主任科员 ┃96 ┃116 ┃136 ┃156 ┃176 ┃196 ┃ 216┃ ┃ ┃ ┃ ┃ ┃
┣━━━━━╋━━╋━━╋━━╋━━╋━━╋━━╋━━╋━━┫十二┃ 92 ┃90┃ ┃
┃ 副 科 长 ┃ ┃ ┃ ┃ ┃ ┃ ┃ ┃ ┣━━╋━━╋━┫ ┃
┃副主任科员┃79 ┃94 ┃109 ┃124 ┃139 ┃154 ┃ 169┃ ┃十三┃ 77 ┃90┃ ┃
┣━━━━━╋━━╋━━╋━━╋━━╋━━╋━━╋━━╋━━╋━━╋━━╋━┫ ┃
┃ 科 员 ┃63 ┃75 ┃87 ┃99 ┃111 ┃123 ┃ 135┃ 147┃十四┃ 65 ┃90┃ ┃
┣━━━━━╋━━╋━━╋━━╋━━╋━━╋━━╋━━╋━━╋━━╋━━╋━┫ ┃
┃ 办 事 员 ┃50 ┃60 ┃70 ┃80 ┃90 ┃100 ┃ 110┃ 120┃十五┃ 55 ┃90┃ ┃
┗━━━━━┻━━┻━━┻━━┻━━┻━━┻━━┻━━┻━━┻━━┻━━┻━┻━┛
附表四: 职务工资套改表
┏━━━━━━━━━━━━┳━━┳━━┳━━┳━━┳━━┳━━━┳━━━┓
┃\ \ 套入 \ 工作 ┃ 3 ┃ 4 ┃ 8 ┃18┃28┃ 38 ┃ 48 ┃
┃ \ \ 档次\ 年限┃ 年 ┃ 至 ┃ 至 ┃ 至 ┃ 至 ┃ 至 ┃ 年 ┃
┃职 \任职 \ \ ┃ 以 ┃ 7 ┃17┃27┃37┃ 47 ┃ 以 ┃
┃ 务 \ 年限\ \ ┃ 下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上 ┃
┣━━━━┳━━━━━━━╋━━╋━━╋━━╋━━╋━━╋━━━╋━━━┫
┃ 正 ┃ 5年以下 ┃ ┃ ┃ ┃ ┃ ┃ 1 ┃ 2 ┃
┃ ┣━━━━━━━╋━━╋━━╋━━╋━━╋━━╋━━━╋━━━┫
┃ 部 ┃ 6-10年 ┃ ┃ ┃ ┃ ┃ 1 ┃ 2 ┃ 3 ┃
┃ ┣━━━━━━━╋━━╋━━╋━━╋━━╋━━╋━━━╋━━━┫
┃ 级 ┃ 11年以上 ┃ ┃ ┃ ┃ ┃ 2 ┃ 3 ┃ 4 ┃
┣━━━━╋━━━━━━━╋━━╋━━╋━━╋━━╋━━╋━━━╋━━━┫
┃ 副 ┃ 5年以下 ┃ ┃ ┃ ┃ ┃ ┃ 1 ┃ 2 ┃
┃ ┣━━━━━━━╋━━╋━━╋━━╋━━╋━━╋━━━╋━━━┫
┃ 部 ┃ 6-10年 ┃ ┃ ┃ ┃ ┃ 1 ┃ 2 ┃ 3 ┃
┃ ┣━━━━━━━╋━━╋━━╋━━╋━━╋━━╋━━━╋━━━┫
┃ 级 ┃ 11年以上 ┃ ┃ ┃ ┃ ┃ 2 ┃ 3 ┃ 4 ┃
┣━━━━╋━━━━━━━╋━━╋━━╋━━╋━━╋━━╋━━━╋━━━┫
┃ 正司 ┃ 5年以下 ┃ ┃ ┃ ┃ ┃ 1 ┃ 2 ┃ 3 ┃
┃ ┣━━━━━━━╋━━╋━━╋━━╋━━╋━━╋━━━╋━━━┫
┃ (厅) ┃ 6-10年 ┃ ┃ ┃ ┃ 1 ┃ 2 ┃ 3 ┃ 4 ┃
┃ ┣━━━━━━━╋━━╋━━╋━━╋━━╋━━╋━━━╋━━━┫
┃ 级 ┃ 11年以上 ┃ ┃ ┃ ┃ 2 ┃ 3 ┃ 4 ┃ ┃
┣━━━━╋━━━━━━━╋━━╋━━╋━━╋━━╋━━╋━━━╋━━━┫
┃ 副司 ┃ 5年以下 ┃ ┃ ┃ ┃ ┃ 1 ┃ 2 ┃ 3 ┃
┃ ┣━━━━━━━╋━━╋━━╋━━╋━━╋━━╋━━━╋━━━┫
┃ (厅) ┃ 6-10年 ┃ ┃ ┃ ┃ 1 ┃ 2 ┃ 3 ┃ 4 ┃
┃ ┣━━━━━━━╋━━╋━━╋━━╋━━╋━━╋━━━╋━━━┫
┃ 级 ┃ 11年以上 ┃ ┃ ┃ ┃ 2 ┃ 3 ┃ 4 ┃ ┃
┣━━━━╋━━━━━━━╋━━╋━━╋━━╋━━╋━━╋━━━╋━━━┫
┃ 正 ┃ 5年以下 ┃ ┃ ┃ ┃ ┃ 1 ┃ 2 ┃ 3 ┃
┃ ┣━━━━━━━╋━━╋━━╋━━╋━━╋━━╋━━━╋━━━┫
┃ 处 ┃ 6-10年 ┃ ┃ ┃ ┃ 1 ┃ 2 ┃ 3 ┃ 4 ┃
┃ ┣━━━━━━━╋━━╋━━╋━━╋━━╋━━╋━━━╋━━━┫
┃ 级 ┃ 11年以上 ┃ ┃ ┃ ┃ 2 ┃ 3 ┃ 4 ┃ ┃
┣━━━━╋━━━━━━━╋━━╋━━╋━━╋━━╋━━╋━━━╋━━━┫
┃ 副 ┃ 5年以下 ┃ ┃ ┃ ┃ ┃ 1 ┃ 2 ┃ 3 ┃
┃ ┣━━━━━━━╋━━╋━━╋━━╋━━╋━━╋━━━╋━━━┫
┃ 处 ┃ 6-10年 ┃ ┃ ┃ ┃ 1 ┃ 2 ┃ 3 ┃ 4 ┃
┃ ┣━━━━━━━╋━━╋━━╋━━╋━━╋━━╋━━━╋━━━┫
┃ 级 ┃ 11年以上 ┃ ┃ ┃ ┃ 2 ┃ 3 ┃ 4 ┃ ┃
┣━━━━╋━━━━━━━╋━━╋━━╋━━╋━━╋━━╋━━━╋━━━┫
┃ 正 ┃ 5年以下 ┃ ┃ ┃ ┃ 1 ┃ 2 ┃ 3 ┃ 4 ┃
┃ ┣━━━━━━━╋━━╋━━╋━━╋━━╋━━╋━━━╋━━━┫
┃ 科 ┃ 6-10年 ┃ ┃ ┃ 1 ┃ 2 ┃ 3 ┃ 4 ┃ 5 ┃
┃ ┣━━━━━━━╋━━╋━━╋━━╋━━╋━━╋━━━╋━━━┫
┃ 级 ┃ 11年以上 ┃ ┃ ┃ 2 ┃ 3 ┃ 4 ┃ 5 ┃ ┃
┣━━━━╋━━━━━━━╋━━╋━━╋━━╋━━╋━━╋━━━╋━━━┫
┃ 副 ┃ 5年以下 ┃ ┃ ┃ ┃ 1 ┃ 2 ┃ 3 ┃ 4 ┃
┃ ┣━━━━━━━╋━━╋━━╋━━╋━━╋━━╋━━━╋━━━┫
┃ 科 ┃ 6-10年 ┃ ┃ ┃ 1 ┃ 2 ┃ 3 ┃ 4 ┃ 5 ┃
┃ ┣━━━━━━━╋━━╋━━╋━━╋━━╋━━╋━━━╋━━━┫
┃ 级 ┃ 11年以上 ┃ ┃ ┃ 2 ┃ 3 ┃ 4 ┃ 5 ┃ ┃
┣━━━━╋━━━━━━━╋━━╋━━╋━━╋━━╋━━╋━━━╋━━━┫
┃ 科 员 ┃ ┃ ┃ 1 ┃ 2 ┃ 3 ┃ 4 ┃ 5 ┃ 6 ┃
┣━━━━╋━━━━━━━╋━━╋━━╋━━╋━━╋━━╋━━━╋━━━┫
┃ 办事员 ┃ ┃ 1 ┃ 2 ┃ 3 ┃ 4 ┃ 5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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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工作年限设“48年以上”,主要是考虑在人大、政协等单位工作的老同志。
附表五: 机关技术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技术等级┃ 岗 位 工 资 ┃技术等级┃
┃(职 务)┣━━┳━━┳━━┳━━┳━━┳━━┳━━┳━━┳━━┳━━┫ (职务) ┃
┃ ┃ 1 ┃ 2 ┃ 3 ┃ 4 ┃ 5 ┃ 6 ┃7 ┃8 ┃9 ┃10 ┃工 资┃
┣━━━━╋━━╋━━╋━━╋━━╋━━╋━━╋━━╋━━╋━━╋━━┫ ┃
┃高级技师┃190 ┃212 ┃234 ┃260 ┃286 ┃312 ┃338 ┃364 ┃ ┃55 ┃ ┃
┣━━━━╋━━╋━━╋━━╋━━╋━━╋━━╋━━╋━━╋━━╋━━┫ ┃
┃ 技师 ┃160 ┃178 ┃196 ┃214 ┃238 ┃262 ┃286 ┃310 ┃334 ┃45 ┃ ┃
┣━━━━╋━━╋━━╋━━╋━━╋━━╋━━╋━━╋━━╋━━╋━━╋━━━━┫
┃ 高级工 ┃145 ┃161 ┃177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 35 ┃
┣━━━━╋━━╋━━╋━━╋━━╋━━╋━━╋━━╋━━╋━━╋━━╋━━━━┫
┃ 中级工 ┃135 ┃149 ┃163 ┃177 ┃195 ┃213 ┃231 ┃249 ┃267 ┃285 ┃ 25 ┃
┣━━━━╋━━╋━━╋━━╋━━╋━━╋━━╋━━╋━━╋━━╋━━╋━━━━┫
┃ 初级工 ┃130 ┃142 ┃154 ┃166 ┃182 ┃198 ┃214 ┃230 ┃246 ┃262 ┃ 15 ┃
┗━━━━┻━━┻━━┻━━┻━━┻━━┻━━┻━━┻━━┻━━┻━━┻━━━━┛
机关普通工人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挡次┃ 1 ┃ 2 ┃ 3 ┃ 4 ┃ 5 ┃ 6 ┃ 7 ┃ 8 ┃9 ┃10 ┃ 11 ┃ 12 ┃ 13 ┃
┣━━╋━━╋━━╋━━╋━━╋━━╋━━╋━━╋━━╋━━╋━━╋━━╋━━╋━━┫
┃岗位┃135 ┃146 ┃157 ┃168 ┃182 ┃196 ┃210 ┃224 ┃242 ┃260 ┃278 ┃296 ┃314 ┃
┃工资┃ ┃ ┃ ┃ ┃ ┃ ┃ ┃ ┃ ┃ ┃ ┃ ┃ ┃
┗━━┻━━┻━━┻━━┻━━┻━━┻━━┻━━┻━━┻━━┻━━┻━━┻━━┻━━┛
附表六: 机关技术工人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套改表
┏━━━━━━━━━━━┳━━┳━━┳━━┳━━┳━━┳━━┳━━┳━━┓
┃ \ \ 工作 ┃ 10 ┃ 11 ┃ 16 ┃ 21 ┃ 26 ┃ 31 ┃ 36 ┃ 41 ┃
┃ \ 套入 \ 年限┃ 年 ┃ 至 ┃ 至 ┃ 至 ┃ 至 ┃ 至 ┃ 至 ┃ 年 ┃
┃技术 \ 挡次\ ┃ 以 ┃ 15 ┃ 20 ┃ 25 ┃ 30 ┃ 35 ┃ 40 ┃ 以 ┃
┃等级(职务)\ \ ┃ 下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上 ┃
┣━━━━━━━━━━━╋━━╋━━╋━━╋━━╋━━╋━━╋━━╋━━┫
┃ 高 级 技 师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技 师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高 级 工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中 级 工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初 级 工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机关普通工人岗位工资套改表
┏━━━━━━━━━━━┳━━┳━━┳━━┳━━┳━━┳━━┳━━┳━━┓
┃ ┃ 5 ┃ 6 ┃ 11 ┃ 16 ┃ 21 ┃ 26 ┃ 31 ┃ 36 ┃
┃ 工 作 年 限 ┃ 年 ┃ 至 ┃ 至 ┃ 至 ┃ 至 ┃ 至 ┃ 至 ┃ 年 ┃
┃ ┃ 以 ┃ 10 ┃ 15 ┃ 20 ┃ 25 ┃ 30 ┃ 35 ┃ 以 ┃
┃ ┃ 下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上 ┃
┣━━━━━━━━━━━╋━━╋━━╋━━╋━━╋━━╋━━╋━━╋━━┫
┃ 套 入 挡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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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
(一)实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范围,限于下列单位,共分为五类。
第一类:
1、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2、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事业单位;
3、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文物、博物、档案事业单位;
4、地震、规划、设计、技术监督、商品检验、环境保护、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5、社会福利、公路养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建设、房屋管理事业单位;
6、劳改、劳教事业单位(公安编制内并授予警衔的干警除外);
7、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8、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
9、美术馆、体育场馆、展览馆、群众文化艺术馆、站;
10、其他事业单位。
第二类:
1、野外地质勘探队;
2、测绘系统测绘队;
3、交通系统海上救捞、港监、内河航道、航政等水上作业事业单位;
4、水产部门所属水上作业事业单位。
第三类:
各级有关部门所属的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第四类:
各级优秀体育运动队(体育教练员列入第一类)。
第五类: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及其所属的分支机构。
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均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
(二)列入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人员范围:
1、列入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人员,必须是上述五类单位中1993年9月30日在册的正式职工。
2、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聘用的编制内的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按乡(镇)事业单位同级人员进行套改。
3、1993年度的军队转业干部。
4、1993年9月30日以前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或超过离、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国家关于延长离、退休年龄的规定和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均不列入范围。
5、自费出国的人员,在1993年9月30日前回原单位的,可列入范围;在1993年10月1日以后回原单位的,不列入范围,回单位工作后按所任职务确定工资。
6、因受各种处分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不列入范围。
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职员职务工资套改的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职员职务工资,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新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在套改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员职务,将本人的现行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六类工资区标准)、工龄津贴合并,加上这次纳入新工资的现行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64元,就近就高套入本职务新工资标准(见附表一至十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任职(聘任)年限、工作年限和学历综合考虑,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
工作业绩:是指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
任职(聘任)年限:管理人员,是指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其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正式聘任本专业技术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只评了资格而未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资格不计算为任职年限。1986年以前已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实施聘任制后,仍聘为与本人所获职称相应职务的,其所获专业技术职称年限视为任职年限。
工作年限:是指职工工龄计算办法中所规定的工作年限。
学历: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学历。在这次工资套改中,要适当考虑学历因素。对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凡在校学习时间不计算为工龄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进行套改(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
(一)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上述四个条件和国家规定的套改办法,套入相应的工资档次(见附表十八)。
2、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和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达的聘任职数限额内,按照实际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套改。只有资格而没有聘任职务的,其资格不与工资挂钩。
3、根据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原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关于试行提高部分高级工程师职务工资的通知》(职改字[1986]165号)的规定,经批准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在这次工资套改时,仍按该《通知》确定的原则办理。
4、中小学教师、护士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时,按统一的工资标准进行套改,不含原工资标准提高10%的部分。套改后,在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不含津贴部分)的基础上提高10%。
5、艺术表演人员现聘任为艺术一、二、三、四级的,仍按现职务进行工资套改。文艺初级职务,今后聘为艺术四级的,执行四级工资标准;聘为五级的,执行五级工资标准。
6、体育运动员的套改办法是,将本人现行体育津贴加上现行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64元,就近就高套入新的体育基础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本人的表现,运龄长短和所取得的运动成绩高低确定相应的体育基础津贴档次。
7、金融单位工作人员在行员职务序列实行之前,管理人员暂按下列办法进行套改:自治区专业银行分行行长(含相当职务,下同),执行二级行员工资标准;分行副行长,执行三级行员工资标准;正、副处级人员,执行四级行员工资标准;正、副科级人员,执行五级行员工资标准;科员,执行六级行员工资标准;办事员,执行七级行员工资标准。金融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暂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标准套改。金融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行员职务序列实施后,再按本人确定的行员等级,进入相应的行员等级工资标准。
8、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确定其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时,可以适当高套。具体办法,由所在单位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提出意见,按隶属关系报自治区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职员职务工资的实施。
1、管理人员在目前商未开展的职员职务评定工作的情况下,暂按以下办法套改:正、副厅级职务,执行二级职员职务工资标准;正、副处级职务,执行三级职员职务工资标准;正、副科级职务,执行四级职员职务工资标准;科员,执行五级职员职务工资标准;办事员,执行六级职员职务工资标准(见附表十九)。
2、管理人员中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工资的,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时,可按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套改。
(三)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可继续按国务院国发[1983]7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军队转业干部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根据其现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的职务,套改职务工资。
(五)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根据国家规定授予奖励升级的人员,其职务工资可以高套一档。
(六)对个别表现差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可适当低定一档职务工资。
三、津贴的实施
津贴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与固定部分同时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对津贴实行总额控制,并制定指导性意见。
(一)实施津贴的原则。
1、各单位的津贴项目和名称,要根据本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来确定。
2、津贴档次,要根据工作任务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来划分。
3、津贴标准,要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来设置,并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津贴总额内,不得突破。
4、津贴的发放,要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计发,贯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5、津贴项目、津贴档次、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各单位在核定的津贴总额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津贴的指导性意见具体制定。单位制定有困难的,可由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6、各单位的津贴项目、津贴档次、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等均由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事部门批准后实施。
全额拨款单位,津贴总额按照在工资构成中占30%的比例核定。差额拨款单位,津贴总额按照在工资构成中占40%的比例核定。自收自支单位,津贴数额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核定,一般不超过50%。
事业单位津贴制度建立后,现行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奖金予以取消,现行奖金超过四个月的,超出部分可以与新设立的津贴合并使用。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津贴。
第一类:
高等学校,主要设立课时津贴、科研课题津贴、研究生导师津贴。
中、小学,主要设立课时津贴。
科研事业单位,主要设立科研课题津贴、科研辅助津贴、研究生导师津贴。
卫生事业单位,主要设立临床津贴、防检津贴。
农业事业单位,主要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
林业事业单位,主要设立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
水利事业单位,主要设立水利防汛津贴、血吸虫疫区工作津贴。
气象事业单位,主要设立气象服务津贴。
地震事业单位,主要设立地震预测预防津贴。
技术监督事业单位,主要设立技术监督工作津贴。
商品检验事业单位,主要设立口岸鉴定检验津贴。
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主要设立环境污染监控津贴。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设立社会服务津贴。
其他事业单位,也要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津贴总额内,根据本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设立相应的津贴。
对从事基础研究,尖端技术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国家规定的津贴比例之外另设特殊岗位津贴(具体办法在国家下达后,自治区再贯彻实施)。
第二类:
地质、测绘、交通、海洋、水产野外和水上作业事业单位设立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按工作岗位设置。
野外地质勘探工作人员的岗位分为九个类别,每个岗位类别设立一个岗位津贴标准,如队长列入九类岗;总工程师、副队长、特大型项目负责人列入八类岗;副总工程师、部级大型地质找矿项目负责人列入七类岗。
野外测绘工作人员的岗位分为八个类别,每个岗位类别设立一个岗位津贴标准。如大队长、重大项目技术负责人列入八类岗;副大队长、总工程师列入七类岗;副总工程师、中队长列入六类岗。
地质、测绘野外工作人员继续执行野外津贴。交通、海洋、水产等事业单位船员的岗位津贴,按船舶等级和实际操作岗位确定。船舶的政委、副政委、政治指导员及干事等政工人员,分别执行同级船组大副、二副、三副的岗位津贴标准。
等外船组的船长、大副、二副分别执行三级船组大副、二副、三副的岗位津贴标准。
船员和潜水员继续实行水上作业津贴。津贴标准为:内河(港内)作业,为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10%;沿海作业,为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20%;近海作业,为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30%;远洋作业,为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40%。水上作业津贴,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第三类:
艺术表演团体设立表演档次津贴和演出场次津贴。
表演档次津贴占工资构成的20%,根据演员、演奏员、指挥等人员的表演档次确定。表演档次分为领衔主演、主演、次主演、演员、演出辅助人员五个档次,每个档次设立甲等、乙等、丙等三个津贴标准。
艺术表演人员的表演档次津贴,一般每两年确定一次。艺术表演人员根据所确定的表演档次,领取相应的表演档次津贴。对于著名演员因年龄等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主演以上角色的,其表演档次津贴可相对固定下来。
演出场次津贴,占工资构成的20%,根据艺术表演人员的演出场次多少计发。演出场次,由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艺术表演团体中的其他专业人员,其津贴的发放参照艺术表演人员的办法执行。
艺术表演团体中的舞蹈、杂技、戏曲武功等表演人员的工种补贴,仍继续执行。
在其他行业工作的执行艺术专业职务序列的人员,其职务工资按艺术专业职务工资标准执行,但其津贴要根据本行业的工作特点设立。
第四类:
体育运动员根据其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的比赛成绩,发给运动员成绩津贴。其标准按比赛层次和名次确定。
第五类:
金融单位设立责任目标津贴。津贴标准,由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按照行员所负责任大小和完成目标情况确定。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担任单位党政领导职务的,领取领导职务津贴。津贴标准,由单位按所担任领导职务的高低确定。如:高等学校教授担任校长职务的,除了按教授职务发给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外,还可发给相应的领导职务津贴。
(三)管理人员的津贴。
管理人员根据所负责任的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设立岗位目标管理津贴。津贴标准,由单位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比例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人员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不另发领导职务津贴,均通过岗位目标管理津贴来体现。
上述津贴建立后,现行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护龄津贴以及为特殊行业和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设立的岗位津贴仍予保留。保留的津贴需要提高标准的以及需要在国家规定比例之外新设立津贴的,由自治区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四、工人工资的确定
事业单位工人的工资,按照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分别确定。
(一)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确定技术等级工资的办法是:
凡已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证书的,在本人现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津贴三项之和的基础上,加上这次纳入工资的现行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64元,就近就高套入本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二十)。
现行按八级制技术等级标准确定技术等级的,可按《工人技术等级条例》规定的对应关系,即一、二、三级为初级工;四、五、六级为中级工;七、八级为高级工,就近就高套入本技术等级的工资标准。非八级制技术等级标准按确定高、中、初级技术等级,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高、中、初级技术等级的工资标准。
尚未确定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的,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时暂套入初级工工资标准,以后待有关规定进行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考核后,再按确定的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进行调整。
在就近就高套入的基础上,根据同一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表现、工作年限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
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考核工作及相应的工资确定,由各级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确定等级工资的办法是:
在本人现行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津贴三项之和,加上这次纳入新工资的现行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性补贴、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64元,就近就高套入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二十)。在此基础上,根据普通工人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见附表二十一)。
(三)工人津贴的确定。
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津贴,普通工人实行作业津贴。对工人的津贴实行总额控制。其中:全额拨款单位,工人的津贴总额按占工人工资构成30%比例控制;差额拨款单位,工人的津贴总额按占工人工资构成40%比例控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人的津贴总额占工人工资构成50%以下比例控制。
在核定的津贴总额内,单位可自主制定工人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报送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后执行。
对事业单位工人津贴的发放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1)技术工人岗位津贴的发放,要体现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和岗位的差别,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2)普通工人作业津贴的发放,要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表现挂钩,合理拉开差距,克服平均主义。
在苦、脏、累、险岗位工作的工人现行所享受的津贴仍予保留。需要提高标准以及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比例之外新设立津贴的,由自治区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五、奖励制度的实施
(一)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具体办法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重奖,待人事部制订具体办法后,自治区再贯彻实施。
(三)对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终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数额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含津贴部分)。
(四)地质、测绘事业单位的一线生产职工一次性奖金的发放,要与生产情况挂钩,其奖金总水平不超过本单位的1至1.5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发放办法,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五)对在国内外各类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根据比赛层次和获奖名次,按国家确定的标准发给不同数额的奖金。
对在平时训练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体育运动员发给平时训练奖。奖金的发放与运动员平时的训练情况挂钩,标准分为四等,分别为本人1至2.5个月的体育基础津贴。
事业单位的奖金从1994年开始实行。
六、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
事业单位今后不再实行工资区类别制度,改行地区津贴制度。新的地区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凡在国家规定我区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的事业单位(含中央和自治区单位)均按所在县(市)类别标准执行。地区附加津贴,具体办法待国家有关规定下达后,自治区再制定实施意见。
七、正常增加工资办法
(一)正常升级。
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单位,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正常升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凡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的人员,一般可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对个别考核优秀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可提前晋升或越级晋升,比例一般控制在单位总人数的3%以内。考核升级增加的工资,一般从下一年度的1月起发给。凡未按国家规定组织考核的,一律不得安排升级。
实行工效挂钩的自收自支单位,根据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在各地市核定效益工资增长比例内自主安排职工升级。
(二)晋升职务(技术等级)增加工资。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职务晋升时,按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相应增加工资。原职务工资低于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的,进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原职务工资已在新任职务工资标准以内的,就近就高进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
技术工人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考核并晋升技术等级的,可按晋升后的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相应增加工资。其中,原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工资低于新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的,进入新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原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工资已在新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工资标准以内的,就近就高进入新技术等级或技术职务的工资档次。
工作人员晋升职务(技术等级)提高工资时,其增资额超过新任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半个档差以上的,正常升级的考核年限从职务(技术等级)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不足半个档差(含半个档差的),考核年限可与职务(技术等级)变动前的考核年限累加计算。
(三)定期调整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状况和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的增长幅度,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适当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自1993年10月1日起,每满两年调整一次。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部署,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擅自进行。
八、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一)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并发给见习期工资;博士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确定职务前执行初期工资。见习期工资和初期工资的标准如下:
初中毕业生为170元(含见习津贴40元,下同);中专、高中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6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220元;硕士毕业生为240元;博士毕业生为270元。
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执行期满后,专业技术人员按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中专、高中毕业生按技术员工资标准第一档确定;大学专科毕业生按技术员工资标准第二档确定;大学本科毕业生按助教工资标准第二档确定;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助教工资标准第三档确定;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助教工资标准第四档确定;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讲师工资标准第三档确定。
管理人员按确定的职员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初中毕业生和中专、高中毕业生按六级职员工资标准第一档确定;大学专科毕业生按六级职员工资标准第二档确定;大学本科毕业生按五级职员工资标准第二档确定;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五级职员工资标准第三档确定;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五级职员工资标准第四档确定;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四级职员工资标准第四档确定。
分配到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直接定级,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一档。
(二)新进入优秀体育运动队的运动员,其待遇分为两种:一种是试训的运动员,在试训期间,一律发给每人每月120元的临时体育津贴,试训结束后停发。二是新入队的正式运动员,从入队当月起,按第一档津贴标准发给体育基础津贴;达到领取运动员成绩津贴条件的,可发给相应的运动员成绩津贴。
(三)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制度。学徒工在学徒期间每人每月生活费第一年160元(含学徒期津贴40元,下同);第二、第三年170元;转正后定级前180元。普通工在熟练期内,每人每月生活费170元。
九、调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实行新工资制度后,由国家机关、企业单位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均由调入单位按新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各类事业单位之间相互调动的人员,也按上述办法执行。调出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体育运动员退役离队后,改按新调入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原则上按调入单位新定的职务或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其工资待遇,同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一次性退役费。
十、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
1、全额拨款单位,是指没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或收入较少,各项支出全部或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的单位。这些单位在稳定的编制的基础上,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节余的工资,单位可自主安排使用。
2、差额拨款单位,是指有一定数量的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但还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支大于收的差额需国家预算拨款补助的单位。这些单位可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
3、自收自支单位,是指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的单位。这些单位有条件的,可以实行企业化的工资管理制度。
(二)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种类型的单位划分,按各地、市县财政部门拨款的方式,由各地、市、县人事和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工人“五大”毕业生,定级时可比同工种人员高定一个档次技术等级(职务)或岗位工资标准。
(四)带薪在各类学校学习的正式职工,可按其入学前所担任的职务套改职务(等级)工资。
(五)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工人,按工人套改职务(等级)工资。如聘任有职务的,在聘任期间,按所聘任职务参加套改。
(六)事业单位中,各类人员的职务、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均以1993年9月30日为准。
(七)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工作人员增资(含津贴部分)不足35元的按35元增加工资。
(八)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的增资办法,实行增资指标总额控制。增资指标由自治区统一下达,各地不得擅自突破。
十一、组织领导
这次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人事部门要具体做好这项工作,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规定办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将追究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职工增加工资的审批手续,由各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再按管理权限审批。
十二、新的工资制度从1993年10月1日起实施。
十三、本实施方案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解释。
附表一: 高教、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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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津贴部分┃
┃ 等 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
┣━━━━━╋━━╋━━╋━━╋━━╋━━╋━━╋━━╋━━╋━━╋━━╋━━━━┫
┃教 授┃390 ┃430 ┃470 ┃520 ┃570 ┃620 ┃670 ┃ ┃ ┃ ┃71 ̄287 ┃
┃研 究 员┃ ┃ ┃ ┃ ┃ ┃ ┃ ┃ ┃ ┃ ┃ ┃
┣━━━━━╋━━╋━━╋━━╋━━╋━━╋━━╋━━╋━━╋━━╋━━┫(全额拨┃
┃副 教 授┃275 ┃305 ┃335 ┃365 ┃395 ┃435 ┃475 ┃515 ┃555 ┃ ┃款单位,┃
┃副 研究 员┃ ┃ ┃ ┃ ┃ ┃ ┃ ┃ ┃ ┃ ┃按在工资┃
┣━━━━━╋━━╋━━╋━━╋━━╋━━╋━━╋━━╋━━╋━━╋━━┫构成中占┃
┃讲 师┃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30%计┃
┃助理研究员┃ ┃ ┃ ┃ ┃ ┃ ┃ ┃ ┃ ┃ ┃算) ┃
┣━━━━━╋━━╋━━╋━━╋━━╋━━╋━━╋━━╋━━╋━━╋━━┫ ┃
┃助 教┃165 ┃179 ┃193 ┃213 ┃233 ┃253 ┃ ┃ ┃ ┃ ┃ ┃
┃研究实习员┃ ┃ ┃ ┃ ┃ ┃ ┃ ┃ ┃ ┃ ┃ ┃
┗━━━━━┻━━┻━━┻━━┻━━┻━━┻━━┻━━┻━━┻━━┻━━┻━━━━┛
注:差额拨款单位,津贴部分按在工资构成中占40%计算。
附表二: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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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津贴部分┃
┃ 等 级 ┃ 一 ┃ 二 ┃ 三 ┃ 四 ┃五┃六┃七┃八┃九┃十┃ ┃
┣━━━━━━╋━━╋━━╋━━╋━━╋━╋━╋━╋━╋━╋━╋━━━━┫
┃中学高级教师┃275 ┃305 ┃335 ┃365 ┃395 435 475 515 555 ┃ ┃
┣━━━━━━╋━━╋━━╋━━╋━━╋━╋━╋━╋━╋━╋━┫ ┃
┃中学一级教师┃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
┃小学高级教师┃ ┃ ┃ ┃ ┃ ┃ ┃ ┃ ┃ ┃ ┃62 ̄228 ┃
┣━━━━━━╋━━╋━━╋━━╋━━╋━╋━╋━╋━╋━╋━┫ ┃
┃中学二级教师┃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333 ┃
┃小学一级教师┃ ┃ ┃ ┃ ┃ ┃ ┃ ┃ ┃ ┃ ┃(按在工┃
┣━━━━━━╋━━╋━━╋━━╋━━╋━╋━╋━╋━╋━╋━┫资构成中┃
┃中学三级教师┃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 ┃占30%┃
┃小学二级教师┃ ┃ ┃ ┃ ┃ ┃ ┃ ┃ ┃ ┃ ┃计算) ┃
┣━━━━━━╋━━╋━━╋━━╋━━╋━╋━╋━╋━╋━╋━┫ ┃
┃小学三级教师┃145 ┃156 ┃167 ┃183 ┃199 215 231 ┃ ┃ ┃ ┃
┗━━━━━━┻━━┻━━┻━━┻━━┻━┻━┻━┻━┻━┻━┻━━━━┛
附表三: 中专、技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职 务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津贴部分┃
┃ 等 级 ┃ 一 ┃ 二 ┃ 三 ┃ 四 ┃五┃六┃七┃八┃九┃十┃ ┃
┣━━━━━━╋━━╋━━╋━━╋━━╋━╋━╋━╋━╋━╋━╋━━━━┫
┃ 高级讲师 ┃275 ┃305 ┃335 ┃365 ┃395 435 475 515 555 ┃64 ̄238 ┃
┣━━━━━━╋━━╋━━╋━━╋━━╋━╋━╋━╋━╋━╋━┫ ┃
┃ 讲 师 ┃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按在工┃
┣━━━━━━╋━━╋━━╋━━╋━━╋━╋━╋━╋━╋━╋━┫资构成中┃
┃ 助理讲师 ┃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333 占30%┃
┣━━━━━━╋━━╋━━╋━━╋━━╋━╋━╋━╋━╋━╋━┫计算) ┃
┃ 教 员 ┃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 ┃ ┃
┗━━━━━━┻━━┻━━┻━━┻━━┻━┻━┻━┻━┻━┻━┻━━━━┛
附表四: 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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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津贴部分┃
┃ 等 级 ┃ 一 ┃ 二 ┃ 三 ┃ 四 ┃五┃六┃七┃八┃九┃十┃ ┃
┣━━━━━━╋━━╋━━╋━━╋━━╋━╋━╋━╋━╋━╋━╋━━━━┫
┃主任医、护、┃390 ┃430 ┃470 ┃520 ┃570 620 670 ┃ ┃ ┃ ┃
┃药、技师 ┃ ┃ ┃ ┃ ┃ ┃ ┃ ┃ ┃ ┃ ┃64 ̄287 ┃
┣━━━━━━╋━━╋━━╋━━╋━━╋━╋━╋━╋━╋━╋━┫ ┃
┃副主任医、护┃275 ┃305 ┃335 ┃365 ┃395 435 475 515 555 ┃ ┃
┃、药、技师 ┃ ┃ ┃ ┃ ┃ ┃ ┃ ┃ ┃ ┃ ┃(全额拨┃
┣━━━━━━╋━━╋━━╋━━╋━━╋━╋━╋━╋━╋━╋━┫款单位,┃
┃主治医(主管┃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按在工资┃
┃护,药,技)师┃ ┃ ┃ ┃ ┃ ┃ ┃ ┃ ┃ ┃ ┃构成中占┃
┣━━━━━━╋━━╋━━╋━━╋━━╋━╋━╋━╋━╋━╋━┫30%计┃
┃医、护、药、┃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333 算) ┃
┃技师 ┃ ┃ ┃ ┃ ┃ ┃ ┃ ┃ ┃ ┃ ┃ ┃
┣━━━━━━╋━━╋━━╋━━╋━━╋━╋━╋━╋━╋━╋━┫ ┃
┃医、护、药、┃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 ┃ ┃
┃技士 ┃ ┃ ┃ ┃ ┃ ┃ ┃ ┃ ┃ ┃ ┃ ┃
┗━━━━━━┻━━┻━━┻━━┻━━┻━┻━┻━┻━┻━┻━┻━━━━┛
注:差额拨款单位,津贴部分按在工资构成中占40%计算。
附表五: 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职 务┃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津贴部分┃
┃等 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十 ┃十一┃十二┃ ┃
┣━━━╋━╋━╋━╋━╋━╋━╋━╋━╋━╋━━╋━━╋━━╋━━━━┫
┃高 级┃275 305 335 365 395 430 470 510 550 590┃ 630┃ 670┃ ┃
┃工程师┃ ┃ ┃ ┃ ┃ ┃ ┃ ┃ ┃ ┃ ┃ ┃ ┃64 ̄287 ┃
┣━━━╋━╋━╋━╋━╋━╋━╋━╋━╋━╋━━╋━━╋━━┫ ┃
┃工程师┃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 ┃ ┃
┃ ┃ ┃ ┃ ┃ ┃ ┃ ┃ ┃ ┃ ┃ ┃ ┃ ┃(全额拨┃
┣━━━╋━╋━╋━╋━╋━╋━╋━╋━╋━╋━━╋━━╋━━┫款单位,┃
┃助 理┃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 ┃ ┃按在工资┃
┃工程师┃ ┃ ┃ ┃ ┃ ┃ ┃ ┃ ┃ ┃ ┃ ┃ ┃构成中占┃
┣━━━╋━╋━╋━╋━╋━╋━╋━╋━╋━╋━━╋━━╋━━┫30%计┃
┃技术员┃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 ┃ ┃ ┃算) ┃
┃ ┃ ┃ ┃ ┃ ┃ ┃ ┃ ┃ ┃ ┃ ┃ ┃ ┃ ┃
┗━━━┻━┻━┻━┻━┻━┻━┻━┻━┻━┻━━┻━━┻━━┻━━━━┛
注:差额拨款单位,津贴部分按在工资构成中占40%计算。
附表六: 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职 务┃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津贴部分┃
┃等 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十 ┃十一┃十二┃ ┃
┣━━━╋━╋━╋━╋━╋━╋━╋━╋━╋━╋━━╋━━╋━━╋━━━━┫
┃高 级┃275 305 335 365 395 430 470 510 550 590┃ 630┃ 670┃ ┃
┃农艺师┃ ┃ ┃ ┃ ┃ ┃ ┃ ┃ ┃ ┃ ┃ ┃ ┃64 ̄287 ┃
┣━━━╋━╋━╋━╋━╋━╋━╋━╋━╋━╋━━╋━━╋━━┫ ┃
┃农艺师┃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 ┃ ┃
┃ ┃ ┃ ┃ ┃ ┃ ┃ ┃ ┃ ┃ ┃ ┃ ┃ ┃(全额拨┃
┣━━━╋━╋━╋━╋━╋━╋━╋━╋━╋━╋━━╋━━╋━━┫款单位,┃
┃助 理┃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 ┃ ┃按在工资┃
┃农艺师┃ ┃ ┃ ┃ ┃ ┃ ┃ ┃ ┃ ┃ ┃ ┃ ┃构成中占┃
┣━━━╋━╋━╋━╋━╋━╋━╋━╋━╋━╋━━╋━━╋━━┫30%计┃
┃技术员┃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 ┃ ┃ ┃算) ┃
┃ ┃ ┃ ┃ ┃ ┃ ┃ ┃ ┃ ┃ ┃ ┃ ┃ ┃ ┃
┗━━━┻━┻━┻━┻━┻━┻━┻━┻━┻━┻━━┻━━┻━━┻━━━━┛
注:差额拨款单位,津贴部分按在工资构成中占40%计算。
附表七: 经济、会计、统计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职 务┃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津贴部分┃
┃等 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十 ┃十一┃十二┃ ┃
┣━━━╋━╋━╋━╋━╋━╋━╋━╋━╋━╋━━╋━━╋━━╋━━━━┫
┃高级经┃275 305 335 365 395 430 470 510 550 590┃ 630┃ 670┃ ┃
┃济、会┃ ┃ ┃ ┃ ┃ ┃ ┃ ┃ ┃ ┃ ┃ ┃ ┃ ┃
┃计、统┃ ┃ ┃ ┃ ┃ ┃ ┃ ┃ ┃ ┃ ┃ ┃ ┃ ┃
┃计师 ┃ ┃ ┃ ┃ ┃ ┃ ┃ ┃ ┃ ┃ ┃ ┃ ┃ ┃
┣━━━╋━╋━╋━╋━╋━╋━╋━╋━╋━╋━━╋━━╋━━┫64 ̄287 ┃
┃经济、┃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 ┃ ┃
┃会计、┃ ┃ ┃ ┃ ┃ ┃ ┃ ┃ ┃ ┃ ┃ ┃ ┃ ┃
┃统计师┃ ┃ ┃ ┃ ┃ ┃ ┃ ┃ ┃ ┃ ┃ ┃ ┃(全额拨┃
┣━━━╋━╋━╋━╋━╋━╋━╋━╋━╋━╋━━╋━━╋━━┫款单位,┃
┃助理经┃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 ┃ ┃按在工资┃
┃济、会┃ ┃ ┃ ┃ ┃ ┃ ┃ ┃ ┃ ┃ ┃ ┃ ┃构成中占┃
┃计、统┃ ┃ ┃ ┃ ┃ ┃ ┃ ┃ ┃ ┃ ┃ ┃ ┃30%计┃
┃计师 ┃ ┃ ┃ ┃ ┃ ┃ ┃ ┃ ┃ ┃ ┃ ┃ ┃算) ┃
┣━━━╋━╋━╋━╋━╋━╋━╋━╋━╋━╋━━╋━━╋━━┫ ┃
┃经济、┃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 ┃ ┃ ┃ ┃
┃会计、┃ ┃ ┃ ┃ ┃ ┃ ┃ ┃ ┃ ┃ ┃ ┃ ┃ ┃
┃统计员┃ ┃ ┃ ┃ ┃ ┃ ┃ ┃ ┃ ┃ ┃ ┃ ┃ ┃
┗━━━┻━┻━┻━┻━┻━┻━┻━┻━┻━┻━━┻━━┻━━┻━━━━┛
注:差额拨款单位,津贴部分按在工资构成中占40%计算。
附表八: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职务等级 ┣━━┳━━┳━━┳━━┳━┳━┳━┳━┳━┳━┫津贴部分┃
┃ ┃ 一 ┃ 二 ┃ 三 ┃ 四 ┃五┃六┃七┃八┃九┃十┃ ┃
┣━━━━━━╋━━╋━━╋━━╋━━╋━╋━╋━╋━╋━╋━╋━━━━┫
┃高级记者(编┃390 ┃430 ┃470 ┃520 ┃570 620 670 ┃ ┃ ┃ ┃
┃辑)编审、播┃ ┃ ┃ ┃ ┃ ┃ ┃ ┃ ┃ ┃ ┃ ┃
┃音指导 ┃ ┃ ┃ ┃ ┃ ┃ ┃ ┃ ┃ ┃ ┃ ┃
┣━━━━━━╋━━╋━━╋━━╋━━╋━╋━╋━╋━╋━╋━┫ ┃
┃主任记者(编┃275 ┃305 ┃335 ┃365 ┃395 435 475 515 555 ┃64 ̄287 ┃
┃辑)、副编审┃ ┃ ┃ ┃ ┃ ┃ ┃ ┃ ┃ ┃ ┃(全额拨┃
┃、主任播音员┃ ┃ ┃ ┃ ┃ ┃ ┃ ┃ ┃ ┃ ┃款单位,┃
┣━━━━━━╋━━╋━━╋━━╋━━╋━╋━╋━╋━╋━╋━┫按在工资┃
┃记者(编辑)┃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构成中占┃
┃一级播音员 ┃ ┃ ┃ ┃ ┃ ┃ ┃ ┃ ┃ ┃ ┃30%计┃
┣━━━━━━╋━━╋━━╋━━╋━━╋━╋━╋━╋━╋━╋━┫算) ┃
┃助理记者(编┃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 ┃
┃辑)二级播音┃ ┃ ┃ ┃ ┃ ┃ ┃ ┃ ┃ ┃ ┃ ┃
┃员 ┃ ┃ ┃ ┃ ┃ ┃ ┃ ┃ ┃ ┃ ┃ ┃
┣━━━━━━╋━━╋━━╋━━╋━━╋━╋━╋━╋━╋━╋━┫ ┃
┃三级播音员 ┃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 ┃ ┃
┗━━━━━━┻━━┻━━┻━━┻━━┻━┻━┻━┻━┻━┻━┻━━━━┛
注:差额拨款单位,津贴部分按在工资构成中占40%计算。
附表九: 翻译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职务等级 ┣━━┳━━┳━━┳━━┳━┳━┳━┳━┳━┳━┫津贴部分┃
┃ ┃ 一 ┃ 二 ┃ 三 ┃ 四 ┃五┃六┃七┃八┃九┃十┃ ┃
┣━━━━━━╋━━╋━━╋━━╋━━╋━╋━╋━╋━╋━╋━╋━━━━┫
┃ 译 审 ┃390 ┃430 ┃470 ┃520 ┃570 620 670 ┃ ┃ ┃71 ̄287 ┃
┣━━━━━━╋━━╋━━╋━━╋━━╋━╋━╋━╋━╋━╋━┫(全额拨┃
┃ 副 译 审 ┃275 ┃305 ┃335 ┃365 ┃395 435 475 515 555 ┃款单位,┃
┣━━━━━━╋━━╋━━╋━━╋━━╋━╋━╋━╋━╋━╋━┫按在工资┃
┃ 翻 译 ┃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构成中占┃
┣━━━━━━╋━━╋━━╋━━╋━━╋━╋━╋━╋━╋━╋━┫30%计┃
┃ 助理翻译 ┃165 ┃179 ┃193 ┃213 ┃233 253 ┃ ┃ ┃ ┃算) ┃
┗━━━━━━┻━━┻━━┻━━┻━━┻━┻━┻━┻━┻━┻━┻━━━━┛
注:差额拨款单位,津贴部分按在工资构成中占40%计算。
附表十: 图书、文物、博物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职务等级 ┣━━┳━━┳━━┳━━┳━┳━┳━┳━┳━┳━┫津贴部分┃
┃ ┃ 一 ┃ 二 ┃ 三 ┃ 四 ┃五┃六┃七┃八┃九┃十┃ ┃
┣━━━━━━╋━━╋━━╋━━╋━━╋━╋━╋━╋━╋━╋━╋━━━━┫
┃ 研究馆员 ┃390 ┃430 ┃470 ┃520 ┃570 620 670 ┃ ┃ ┃ ┃
┣━━━━━━╋━━╋━━╋━━╋━━╋━╋━╋━╋━╋━╋━┫64 ̄287 ┃
┃ 副研究馆员 ┃275 ┃305 ┃335 ┃365 ┃395 435 475 515 555 ┃(全额拨┃
┣━━━━━━╋━━╋━━╋━━╋━━╋━╋━╋━╋━╋━╋━┫款单位,┃
┃ 馆 员 ┃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按在工资┃
┣━━━━━━╋━━╋━━╋━━╋━━╋━╋━╋━╋━╋━╋━┫构成中占┃
┃ 助理馆员 ┃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30%计┃
┣━━━━━━╋━━╋━━╋━━╋━━╋━╋━╋━╋━╋━╋━┫算) ┃
┃ 管 理 员 ┃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 ┃ ┃
┗━━━━━━┻━━┻━━┻━━┻━━┻━┻━┻━┻━┻━┻━┻━━━━┛
注:差额拨款单位,津贴部分按在工资构成中占40%计算。
附表十一: 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职务等级 ┣━━┳━━┳━━┳━━┳━┳━┳━┳━┳━┳━┫津贴部分┃
┃ ┃ 一 ┃ 二 ┃ 三 ┃ 四 ┃五┃六┃七┃八┃九┃十┃ ┃
┣━━━━━━╋━━╋━━╋━━╋━━╋━╋━╋━╋━╋━╋━╋━━━━┫
┃ 国家级教练 ┃390 ┃430 ┃470 ┃520 ┃570 620 670 ┃ ┃ ┃ ┃
┣━━━━━━╋━━╋━━╋━━╋━━╋━╋━╋━╋━╋━╋━┫ ┃
┃ 高级教练 ┃275 ┃305 ┃335 ┃365 ┃395 435 475 515 555 ┃64 ̄238 ┃
┣━━━━━━╋━━╋━━╋━━╋━━╋━╋━╋━╋━╋━╋━┫ ┃
┃ 一级教练 ┃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按在工┃
┣━━━━━━╋━━╋━━╋━━╋━━╋━╋━╋━╋━╋━╋━┫资构成中┃
┃ 二级教练 ┃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占30%┃
┣━━━━━━╋━━╋━━╋━━╋━━╋━╋━╋━╋━╋━╋━┫计算) ┃
┃ 三级教练 ┃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 ┃ ┃
┗━━━━━━┻━━┻━━┻━━┻━━┻━┻━┻━┻━┻━┻━┻━━━━┛
附表十二: 地质、测绘野外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
┃ 职务等级 ┣━━┳━━┳━━┳━━┳━┳━┳━┳━┳━┳━┫津贴部分┃
┃ ┃ 一 ┃ 二 ┃ 三 ┃ 四 ┃五┃六┃七┃八┃九┃十┃ ┃
┣━━━━━━╋━━╋━━╋━━╋━━╋━╋━╋━╋━╋━╋━╋━━━━┫
┃ 高级工程师 ┃310 ┃342 ┃374 ┃406 ┃438 484 530 576 622 668 77 ̄286 ┃
┣━━━━━━╋━━╋━━╋━━╋━━╋━╋━╋━╋━╋━╋━┫(全额拨┃
┃ 工 程 师 ┃240 ┃263 ┃286 ┃309 ┃343 377 411 445 ┃ ┃款单位,┃
┣━━━━━━╋━━╋━━╋━━╋━━╋━╋━╋━╋━╋━╋━┫按在工资┃
┃ 助理工程师 ┃195 ┃211 ┃227 ┃243 ┃268 293 318 ┃ ┃ ┃构成中占┃
┣━━━━━━╋━━╋━━╋━━╋━━╋━╋━╋━╋━╋━╋━┫30%计┃
┃ 技 术 员 ┃180 ┃193 ┃206 ┃226 ┃246 266 ┃ ┃ ┃ ┃算) ┃
┗━━━━━━┻━━┻━━┻━━┻━━┻━┻━┻━┻━┻━┻━┻━━━━┛
注:差额拨款单位,岗位津贴按在工资构成中占40%计算。
附表十三: 事业单位船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岗 位 津 贴 ┃
┃ 职务 ┣━┳━┳━┳━┳━┳━┳━┳━┳━┳━╋━━┳━━┳━━┳━━┫
┃ 等级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 ┃ ┃ ┃ ┃ ┃ ┃ ┃ ┃ ┃ ┃ ┃船组┃船组┃船组┃船组┃
┣━━━╋━╋━╋━╋━╋━╋━╋━╋━╋━╋━╋━━┻━━┻━━┻━━┫
┃船 长┃260 285 310 335 360 392 424 456 488 520 ┃
┣━━━╋━╋━╋━╋━╋━╋━╋━╋━╋━╋━┫ ┃
┃轮机长┃235 257 279 301 323 348 373 398 423 448 ┃
┣━━━╋━╋━╋━╋━╋━╋━╋━╋━╋━╋━┫ 117 ̄347 ┃
┃大副、┃210 228 246 264 288 312 336 360 384 ┃ ┃
┃大管轮┃ ┃ ┃ ┃ ┃ ┃ ┃ ┃ ┃ ┃ ┃ ┃
┣━━━╋━╋━╋━╋━╋━╋━╋━╋━╋━╋━┫ (按在工资构成 ┃
┃二副、┃190 206 222 238 258 278 298 318 338 ┃ 中占40%计算) ┃
┃二管轮┃ ┃ ┃ ┃ ┃ ┃ ┃ ┃ ┃ ┃ ┃ ┃
┣━━━╋━╋━╋━╋━╋━╋━╋━╋━╋━╋━┫ ┃
┃三副、┃175 189 203 217 235 253 271 289 ┃ ┃ ┃
┃三管轮┃ ┃ ┃ ┃ ┃ ┃ ┃ ┃ ┃ ┃ ┃ ┃
┗━━━┻┳┻━┻━┻━┻━┻━┻━┻━┻━┻━┻━━━━━━━━━━━┛
┃ 三 级 船 组
┗━━┳━━━━━━━━━━━━━━━━━━━━━
┃ 二 级 船 组
┗━┳━━━━━━━━━━━━━━━━━━━
┃ 一 级 船 组
┗━┳━━━━━━━━━━━━━━━━━
┃ 特 级 船 组
┗━━━━━━━━━━━━━━━━━
附表十四: 艺术表演人员艺术结构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 表演档次津贴 ┃ ┃
┃职务┣━┳━┳━┳━┳━┳━┳━┳━┳━┳━╋━━┳━┳━┳━┫演出场┃
┃等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表演┃甲┃乙┃丙┃次津贴┃
┃ ┃ ┃ ┃ ┃ ┃ ┃ ┃ ┃ ┃ ┃ ┃档次┃等┃等┃等┃ ┃
┣━━╋━╋━╋━╋━╋━╋━╋━╋━╋━╋━╋━━╋━┻━┻━╋━━━┫
┃艺术┃390 430 470 520 570 620 670 ┃ ┃ ┃领衔┃ ┃ ┃
┃一级┃ ┃ ┃ ┃ ┃ ┃ ┃ ┃ ┃ ┃ ┃主演┃ ┃ ┃
┣━━╋━╋━╋━╋━╋━╋━╋━╋━╋━╋━╋━━┫ ┃ ┃
┃艺术┃275 305 335 365 395 435 475 515 555 ┃主演┃ 50 ̄223 ┃ ┃
┃二级┃ ┃ ┃ ┃ ┃ ┃ ┃ ┃ ┃ ┃ ┃ ┃ ┃按在工┃
┣━━╋━╋━╋━╋━╋━╋━╋━╋━╋━╋━╋━━┫(按在工资┃资构成┃
┃艺术┃205 225 245 265 285 315 345 375 405 435 次 ┃ 构成中占┃中占 ┃
┃三级┃ ┃ ┃ ┃ ┃ ┃ ┃ ┃ ┃ ┃ ┃主演┃ 20%计┃20%┃
┣━━╋━╋━╋━╋━╋━╋━╋━╋━╋━╋━╋━━┫ 算) ┃计算 ┃
┃艺术┃165 179 193 213 233 253 273 293 313 ┃演员┃ ┃ ┃
┃四级┃ ┃ ┃ ┃ ┃ ┃ ┃ ┃ ┃ ┃ ┃ ┃ ┃ ┃
┣━━╋━╋━╋━╋━╋━╋━╋━╋━╋━╋━╋━━┫ ┃ ┃
┃艺术┃150 162 174 192 210 228 246 264 ┃ ┃演出┃ ┃ ┃
┃五级┃ ┃ ┃ ┃ ┃ ┃ ┃ ┃ ┃ ┃ ┃辅助┃ ┃ ┃
┃ ┃ ┃ ┃ ┃ ┃ ┃ ┃ ┃ ┃ ┃ ┃人员┃ ┃ ┃
┗━━┻━┻━┻━┻━┻━┻━┻━┻━┻━┻━┻━━┻━━━━━┻━━━┛
附表十五: 体育运动员体育津贴、奖金标准表
单位:元
┏━━━┳━━━━━━━━━━━━━━━━━━━┳━━━━━━━━━━━┓
┃体育基┃ 运 动 员 成 绩 津 贴 标 准 ┃ 奖 金 ┃
┃础津贴┣━━━┳━┳━┳━┳━┳━┳━┳━┳━╋━━━━━┳━━━━━┫
┣━┳━┫\名次┃ ┃ ┃ ┃ ┃ ┃ ┃ ┃ ┃ 重奖部分 ┃平时训练部分
┃档┃标┃比赛\┃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次┃准┃ 层次┃ ┃ ┃ ┃ ┃ ┃ ┃ ┃ ┃比赛┃ ┃等┃ ┃
┣━╋━╋━━━╋━╋━╋━╋━╋━╋━╋━╋━┫ ┃标准┃ ┃ 标准 ┃
┃九┃425 奥运会┃700 600 500 400 350 300 260 240 成绩┃ ┃级┃ ┃
┣━╋━╋━━━╋━╋━╋━╋━╋━╋━╋━╋━╋━━╋━━╋━╋━━━┫
┃八┃385 奥运会┃ ┃ ┃ ┃ ┃ ┃ ┃ ┃ ┃奥运┃50000 ┃相当于┃
┃ ┃ ┃项目世┃550 470 390 310 270 230 210 190 会冠┃  ̄ ┃一┃本人二┃
┣━╋━┫界比赛┃ ┃ ┃ ┃ ┃ ┃ ┃ ┃ ┃军 ┃80000 ┃个半月┃
┃七┃345 ━━━╋━╋━╋━╋━╋━╋━╋━╋━╋━━╋━━┫等┃基础津┃
┃ ┃ ┃非奥运┃ ┃ ┃ ┃ ┃ ┃ ┃ ┃ ┃世界┃18000 ┃贴 ┃
┣━╋━┫会项目┃450 380 300 240 220 200 185 160 锦标┃  ̄ ┣━╋━━━┫
┃六┃305 世界比┃ ┃ ┃ ┃ ┃ ┃ ┃ ┃ ┃赛冠┃30000 二┃相当于┃
┃ ┃ ┃赛 ┃ ┃ ┃ ┃ ┃ ┃ ┃ ┃ ┃军 ┃ ┃ ┃本人二┃
┣━╋━╋━━━╋━╋━╋━╋━╋━╋━╋━╋━╋━━╋━━┫ ┃个月基┃
┃五┃275 亚运会┃400 345 290 235 210 190 170 155 世界┃15000 等┃础津贴┃
┣━╋━╋━━━╋━╋━╋━╋━╋━╋━╋━╋━┫杯赛┃  ̄ ┣━╋━━━┫
┃四┃245 奥运会┃ ┃ ┃ ┃ ┃ ┃ ┃ ┃ ┃冠军┃25000 ┃相当于┃
┃ ┃ ┃项目亚┃360 320 280 220 200 180 160 145 ━━╋━━┫三┃本人一┃
┣━╋━┫洲比赛┃ ┃ ┃ ┃ ┃ ┃ ┃ ┃ ┃亚运┃6000┃ ┃个半月┃
┃三┃215 ━━━╋━╋━╋━╋━╋━╋━╋━╋━┫会冠┃  ̄ ┃等┃基础津┃
┃ ┃ ┃全运会┃ ┃ ┃ ┃ ┃ ┃ ┃ ┃ ┃军 ┃10000 ┃贴 ┃
┣━╋━┫、非奥┃ ┃ ┃ ┃ ┃ ┃ ┃ ┃ ┃ ┃ ┣━╋━━━┫
┃二┃195 运会项┃310 270 230 190 170 150 135 120 ━━╋━━┫ ┃ ┃
┃ ┃ ┃目亚洲┃ ┃ ┃ ┃ ┃ ┃ ┃ ┃ ┃亚洲┃ ┃四┃相当于┃
┣━╋━┫比赛 ┃ ┃ ┃ ┃ ┃ ┃ ┃ ┃ ┃锦标┃3000┃ ┃本人一┃
┃ ┃ ┣━━━╋━╋━╋━╋━╋━╋━╋━╋━┫赛冠┃  ̄ ┃ ┃个月基┃
┃一┃175 全国比┃280 240 200 175 155 140 125 110 军 ┃5000┃等┃础津贴┃
┃ ┃ ┃赛 ┃ ┃ ┃ ┃ ┃ ┃ ┃ ┃ ┃ ┃ ┃ ┃ ┃
┗━┻━┻━━━┻━┻━┻━┻━┻━┻━┻━┻━┻━━┻━━┻━┻━━━┛
附表十六: 行员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 行 员 等 级 工 资 标 准 ┃责任目标┃
┃ 行员等级 ┣━━┳━━┳━━┳━━┳━┳━┳━┳━┳━┳━┫ ┃
┃ ┃ 一 ┃ 二 ┃ 三 ┃ 四 ┃五┃六┃七┃八┃九┃十┃津 贴┃
┣━━━━━━╋━━╋━━╋━━╋━━╋━╋━╋━╋━╋━╋━╋━━━━┫
┃ 一级行员 ┃480 ┃520 ┃560 ┃605 ┃650 695 ┃ ┃ ┃ ┃ ┃
┣━━━━━━╋━━╋━━╋━━╋━━╋━╋━╋━╋━╋━╋━┫ ┃
┃ 二级行员 ┃390 ┃427 ┃464 ┃504 ┃544 584 ┃ ┃ ┃ ┃ ┃
┣━━━━━━╋━━╋━━╋━━╋━━╋━╋━╋━╋━╋━╋━┫97 ̄463 ┃
┃ 三级行员 ┃335 ┃370 ┃405 ┃440 ┃477 514 ┃ ┃ ┃ ┃ ┃
┣━━━━━━╋━━╋━━╋━━╋━━╋━╋━╋━╋━╋━╋━┫(按在工┃
┃ 四级行员 ┃235 ┃260 ┃285 ┃310 ┃340 370 400 430 ┃ ┃资构成中┃
┣━━━━━━╋━━╋━━╋━━╋━━╋━╋━╋━╋━╋━╋━┫占40%┃
┃ 五级行员 ┃180 ┃198 ┃216 ┃234 ┃252 276 300 324 348 372 计算) ┃
┣━━━━━━╋━━╋━━╋━━╋━━╋━╋━╋━╋━╋━╋━┫ ┃
┃ 六级行员 ┃160 ┃174 ┃188 ┃202 ┃216 433 250 267 ┃ ┃ ┃
┣━━━━━━╋━━╋━━╋━━╋━━╋━╋━╋━╋━╋━╋━┫ ┃
┃ 七级行员 ┃145 ┃157 ┃169 ┃181 ┃193 207 221 235 ┃ ┃ ┃
┗━━━━━━┻━━┻━━┻━━┻━━┻━┻━┻━┻━┻━┻━┻━━━━┛
附表十七: 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 职 务 工 资 标 准 ┃岗位目标┃
┃ 职员等级 ┣━━┳━━┳━━┳━━┳━┳━┳━┳━┳━┳━┫ ┃
┃ ┃ 一 ┃ 二 ┃ 三 ┃ 四 ┃五┃六┃七┃八┃九┃十┃管理津贴┃
┣━━━━━━╋━━╋━━╋━━╋━━╋━╋━╋━╋━╋━╋━╋━━━━┫
┃ 一级职员 ┃480 ┃520 ┃560 ┃605 ┃650 695 ┃ ┃ ┃ ┃ ┃
┣━━━━━━╋━━╋━━╋━━╋━━╋━╋━╋━╋━╋━╋━┫ ┃
┃ 二级职员 ┃335 ┃370 ┃405 ┃440 ┃480 520 560 ┃ ┃ ┃62 ̄298 ┃
┣━━━━━━╋━━╋━━╋━━╋━━╋━╋━╋━╋━╋━╋━┫(全额拨┃
┃ 三级职员 ┃235 ┃260 ┃285 ┃310 ┃340 370 400 430 ┃ ┃款单位,┃
┣━━━━━━╋━━╋━━╋━━╋━━╋━╋━╋━╋━╋━╋━┫按在工资┃
┃ 四级职员 ┃180 ┃198 ┃216 ┃234 ┃252 276 300 324 348 372 构成中占┃
┣━━━━━━╋━━╋━━╋━━╋━━╋━╋━╋━╋━╋━╋━┫30%计┃
┃ 五级职员 ┃160 ┃174 ┃188 ┃202 ┃216 233 250 267 ┃ ┃算) ┃
┣━━━━━━╋━━╋━━╋━━╋━━╋━╋━╋━╋━╋━╋━┫ ┃
┃ 六级职员 ┃145 ┃157 ┃169 ┃181 ┃193 207 221 235 ┃ ┃ ┃
┗━━━━━━┻━━┻━━┻━━┻━━┻━┻━┻━┻━┻━┻━┻━━━━┛
注:差额拨款单位,岗位目标管理津贴按在工资构成中占40%计算。
附表十八: 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改表
┏━━━━━━━━━━━━┳━━━┳━━━━┳━━━━┳━━━━┳━━━┓
┃\ \ 套入 \ 工作 ┃ 17 ┃ 18 ┃ 28 ┃ 38 ┃ 48 ┃
┃ \ \ 档次\ 年限┃ 年 ┃ 至 ┃ 至 ┃ 至 ┃ 年 ┃
┃职 \任职 \ \ ┃ 以 ┃ 27 ┃ 37 ┃ 47 ┃ 以 ┃
┃ 务 \ 年限\ \ ┃ 下 ┃ 年 ┃ 年 ┃ 年 ┃ 上 ┃
┣━━━━┳━━━━━━━╋━━━╋━━━━╋━━━━╋━━━━╋━━━┫
┃ ┃ 4年以下 ┃ ┃ 1 ┃ 2 ┃ 3 ┃ 4 ┃
┃ 教 ┣━━━━━━━╋━━━╋━━━━╋━━━━╋━━━━╋━━━┫
┃ ┃ 5-8年 ┃ 1 ┃ 2 ┃ 3 ┃ 4 ┃ 5 ┃
┃ 授 ┣━━━━━━━╋━━━╋━━━━╋━━━━╋━━━━╋━━━┫
┃ ┃ 9年以上 ┃ 2 ┃ 3 ┃ 4 ┃ 5 ┃ 6 ┃
┣━━━━╋━━━━━━━╋━━━╋━━━━╋━━━━╋━━━━╋━━━┫
┃ 副 ┃ 4年以下 ┃ ┃ 1 ┃ 2 ┃ 3 ┃ 4 ┃
┃ ┣━━━━━━━╋━━━╋━━━━╋━━━━╋━━━━╋━━━┫
┃ 教 ┃ 5-8年 ┃ 1 ┃ 2 ┃ 3 ┃ 4 ┃ 5 ┃
┃ ┣━━━━━━━╋━━━╋━━━━╋━━━━╋━━━━╋━━━┫
┃ 授 ┃ 9年以上 ┃ 2 ┃ 3 ┃ 4 ┃ 5 ┃ 6 ┃
┣━━━━╋━━━━━━━╋━━━╋━━━━╋━━━━╋━━━━╋━━━┫
┃ ┃ 4年以下 ┃ 1 ┃ 2 ┃ 3 ┃ 4 ┃ ┃
┃ 讲 ┣━━━━━━━╋━━━╋━━━━╋━━━━╋━━━━╋━━━┫
┃ ┃ 5-8年 ┃ 2 ┃ 3 ┃ 4 ┃ 5 ┃ ┃
┃ 师 ┣━━━━━━━╋━━━╋━━━━╋━━━━╋━━━━╋━━━┫
┃ ┃ 9年以上 ┃ 3 ┃ 4 ┃ 5 ┃ 6 ┃ ┃
┣━━━━╋━━━━━━━╋━━━╋━━━━╋━━━━╋━━━━╋━━━┫
┃ 助 ┃ 4年以下 ┃ 1 ┃ 2 ┃ 3 ┃ 4 ┃ ┃
┃ ┣━━━━━━━╋━━━╋━━━━╋━━━━╋━━━━╋━━━┫
┃ 教 ┃ 5年以上 ┃ 2 ┃ 3 ┃ 4 ┃ 5 ┃ ┃
┣━━━━╋━━━━━━━╋━━━╋━━━━╋━━━━╋━━━━╋━━━┫
┃ 技 ┃ 4年以下 ┃ 1 ┃ 2 ┃ 3 ┃ 4 ┃ ┃
┃ 术 ┣━━━━━━━╋━━━╋━━━━╋━━━━╋━━━━╋━━━┫
┃ 员 ┃ 5年以上 ┃ 2 ┃ 3 ┃ 4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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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各职务均含相当职务。
附表十九: 管理人员工资套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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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套入 \ 工作 ┃ 3 ┃ 4 ┃ 8 ┃18┃28┃ 38 ┃ 48 ┃
┃ \ \ 档次\ 年限┃ 年 ┃ 至 ┃ 至 ┃ 至 ┃ 至 ┃ 至 ┃ 年 ┃
┃职 \任职 \ \ ┃ 以 ┃ 7 ┃17┃27┃37┃ 47 ┃ 以 ┃
┃ 务 \ 年限\ \ ┃ 下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上 ┃
┣━━┳━┳━━━━━━━╋━━╋━━╋━━╋━━╋━━╋━━━╋━━━┫
┃ ┃ ┃ 5年以下 ┃ ┃ ┃ ┃ ┃ 2 ┃ 3 ┃ 4 ┃
┃ ┃正┣━━━━━━━╋━━╋━━╋━━╋━━╋━━╋━━━╋━━━┫
┃ 一 ┃ ┃ 6-10年 ┃ ┃ ┃ ┃ 2 ┃ 3 ┃ 4 ┃ 5 ┃
┃ ┃部┣━━━━━━━╋━━╋━━╋━━╋━━╋━━╋━━━╋━━━┫
┃ 级 ┃ ┃ 11年以上 ┃ ┃ ┃ ┃ 3 ┃ 4 ┃ 5 ┃ 6 ┃
┃ ┣━╋━━━━━━━╋━━╋━━╋━━╋━━╋━━╋━━━╋━━━┫
┃ 职 ┃ ┃ 5年以下 ┃ ┃ ┃ ┃ ┃ ┃ 1 ┃ 2 ┃
┃ ┃副┣━━━━━━━╋━━╋━━╋━━╋━━╋━━╋━━━╋━━━┫
┃ 员 ┃ ┃ 6-10年 ┃ ┃ ┃ ┃ ┃ 1 ┃ 2 ┃ 3 ┃
┃ ┃部┣━━━━━━━╋━━╋━━╋━━╋━━╋━━╋━━━╋━━━┫
┃ ┃ ┃ 11年以上 ┃ ┃ ┃ ┃ ┃ 2 ┃ 3 ┃ 4 ┃
┣━━╋━╋━━━━━━━╋━━╋━━╋━━╋━━╋━━╋━━━╋━━━┫
┃ ┃ ┃ 5年以下 ┃ ┃ ┃ ┃ 2 ┃ 3 ┃ 4 ┃ ┃
┃ ┃正┣━━━━━━━╋━━╋━━╋━━╋━━╋━━╋━━━╋━━━┫
┃ 二 ┃ ┃ 6-10年 ┃ ┃ ┃ ┃ 3 ┃ 4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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