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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 【发布单位】陕西省
  • 【发布文号】陕政发[1994]17号
  • 【发布日期】1994-03-30
  • 【生效日期】1994-03-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1994年3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1994]17号发布)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条件。水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既不可缺少,又不能替代的重要资源;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我省水资源短缺,而且在地区之间分布不平衡,这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是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极为紧迫的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进全民对水资源极端重要性的了解,增强水资源危机意识和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要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 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所赋予的职责,同其他有关部门互相协作配合,对本辖区内的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监督水质水量,坚决纠正部门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现象。要搞好综合协调,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其保护、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积极性。要抓紧搞好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对近、中、远期开发规划和区域性开发布局作出合理安排。要加快水源工程建设步伐,增强供水能力,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要搞好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开展群众性的节约用水、科学用水活动,进一强化水资源保护工作,依法治理和防止水质污染,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使水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附:

关于切实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经济再上新台阶,必须提供可靠稳定的水源保证。必须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兼顾城乡、工农、生产和生活,重视节约用水,积极开发新的水源。”根据上述要求和白清才省长的多次指示精神,为了切实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现对切实加强我省水资源统一管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水资源严重不足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我省水资源十分紧缺。一是总量少,仅有442亿立方米,按人口和耕地平均,只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土是径流量在时间分布上极为不均,汛期达60%~70%。三是地区间分布很不平衡。长江流域耕地面积占全省的1/5,水资源量占2/3;黄河流域耕地面积占全省4/5,水资源量仅占1/3。特别是关中地区,人口占全省60%,耕地占55%,工农业总产值占70%,而水资源只占17%。按人口和耕地计算,其平均水平仅为全国的1/6和1/4。

建国以来,我省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累计建成十多万处水源工程,总供水能力在中等干旱年份可达80亿立方米,其中农村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66亿立方米,发展有效灌溉面积1954万亩,解决了700多万农村人口的生活供水问题;工业和城镇年供水能力14亿立方米,日供水量210万立方米,在解决440万城镇人口生活用水的同时,还为第二、第三产业供水,为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由于我省水资源本来不足,加之开发利用工作滞后,目前水的供需矛盾日趋尖锐,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据统计,全省年需水量为105亿立方米,超出实际供水能力25亿立方米。缺水程度达24%。西安、宝鸡、铜川、渭南、咸阳、延安等城市供水尤为紧张。西安市因供水不足,年影响工业产值约50亿元。500多万农村人口饮用水量少质差,十分困难。现有水地面积少,只占耕地总数1/3,而且其中一半面积供水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方面对水的需求将急剧增加。预计到2000年,全省年缺水量将增加到40亿立方米,缺水程度将上升到30%左右。关中工业与城市用水将缺水7亿至8亿立方米,20项兴陕工程中的9个大项和33个子项目都是用水大户,其中仅工业项目年需水量即达5亿立方米。除神府煤田、渭河电厂、神木电厂、宝鸡二电厂、西安和铜川供水工程的水源基本落实外,其它项目的水源问题尚待规划落实,形势是很严峻的,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实践证明,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而且是人类生存的命脉所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我省水资源严重不足的客观现实,已经日益显示出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有效地保护水资源,认真做好水资源统筹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认真部署安排,加以妥善解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我省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表水利用不够,地下水过量开采,开发利用很不合理。据调查测算,目前全省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为44亿至48亿立方米,只占地表水资源总量的1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已达到73.5%。水供需矛盾特别尖锐、集中的关中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率超过83%,造成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以西安城区周围最为严重,已出现了13个地下水下降漏斗区,影响面积达2400多平方公里。西安市城区内地下水位以每年1.5至2米的速度下降,总降幅度达到60至80米,最多的达105米以上,引发了地面下沉,加剧了地裂缝活动,不少建筑物遭到严重破坏。地下水资源也遭到重大破坏,有的地方水源枯竭,造成灾难性后果。

(二)部门、地区分割,多头插手管理。一是水资源权属管理和具体开发利用管理的界线不清,形成所谓“城市水资源”与“乡村水资源”、“地表水资源”与“地下水资源”分割管理的局面,违背了水资源(包括地表水与地下水调整体互融循环补充的运行规律,难以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统筹规划和统一安排。二是违背水资源中流域为单元运行的规律,人为地按行政区划分割管理,流域乃至全省的水资源余缺调剂综合平衡工作受到严重阻碍,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三是对地热水、矿泉水资源缺乏统筹规划,统一管理,造成开采失控和资源浪费。特别是渭河地堑边缘丰富的地下热水和秦岭北麓及渭北的矿泉水等资源,滥采浪费现象尤为严重。

(三)前期工作和水源工程建设滞后,不能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于认识和观念的滞后,加之分割的管理体制,水利部门过去对水源规划只能主要围绕农业灌溉进行,其它方面的取水基本没有总体规划。至于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地区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综合平衡工作更是难以进行。局部区域即使制订了统一的水源规划,也由于管理体制分割而难以实施,以致水源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全省现有水库工程合计总库容仅40亿立方米,不到全国的1%。水的调蓄能力很差是造成我省水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水质污染十分严重,限制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水资源是量和质的统一,水质一旦被严重污染,水量就失去使用价值。监测资料表明,我省水体污染非常严重。1990年全省污水排泄量达7.04亿吨,其中工业污水4亿吨,基本上未加处理即排入河道。渭河是特重污染河流,总纳污量占到全省的70%。干流宝鸡到潼关段多数河段已达4级重污染,涝、■、■、灞、■、罗夫、石川等9条支流达5级严重污染。地下水质也开始受到破坏。目前全省已有470平方公里的潜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关中30个县镇附近的井水已检出含毒成份。

(五)社会各方的水资源危机意识不强。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水资源紧缺的严重性和水利基础产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尤其是在经济不断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迅速增长,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小城镇建设逐步兴起的情况下,人们仍然把水利仅仅看成是解决农业灌溉问题的局部工作,并没有充分认识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产业地位、把解决水资源问题提到战略高度加以认真对待。在党和国家已经明确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以后,我省有些干部职工和社会人士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仍然没有根本转变。例如:搞基础设施建设,不注意保护农田水利设施和现有灌溉面积;确定工业交通项目、规划城市发展和安排城乡人民生活,对用水问题没有当做头等大事考虑,缺乏统筹规划,盲目布点、盲目开采,等等。这些认识和做法,既影响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也限制了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很不利的。

三、关于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一要纠正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错误观念,充分认识我省水资源严重贫乏的实际和水“既不可缺少,又不可替代”的特性,增强水资源危机意识,树立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思想。二要树立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整个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观念,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把水利放在与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同等重要的地位。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发展规划,都必须建立在对水资源进行科学评价论证的基础上。三要按照水资源的形成规律和运动规律,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分割思想,坚持统一管理、统筹规划,使水资源既能得到有效地保护,又能合理地开发利用。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除了经常地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外,今后应利用每年3月22日的“世界水日”和“全国水周”活动,在全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要从中小学教育抓起,从小培养爱水、惜水、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二)实行统一管理体制

第一,建议在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保护的职能。“三定”方案对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以《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为基础,确定充分体现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水资源实行统一的权属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与水质。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统一指导下和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积极性,使水资源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颁布以后,各地全面开展了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我省贯彻国务院《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颁布前,各地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暂行办法》。鉴于一些地方超采地下水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今后要进一步增强地下水调查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对超采地区开采地下水应从严控制。地热水、矿泉水是地下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利用时必须按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取水的审批与开发利用管理。

第三,加强对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和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重要措施。在国家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颁布前,各地要按照《 陕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并按规定使用和上缴。水资源费主要用于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等前期工作以及节水和水资源保护等工作,做到列收列支,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目前一些地方把收取的水资源费用作人头经费或用作水资源管理以外的其他支出,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必须坚决纠正。

第四,加强水源工程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为了有利于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合理调度,使有限的水资源充分发挥效益,大型水源工程和位置特别重要的水源工程应由省上统一管理。一般跨行政区域的水源工程,由上一级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进行水源开发和调度时,要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需要,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

(三)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搞好各项前期工作。一是要搞好全省水资源总体规划。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以及20项兴陕工程的需水要求,对过去的规划成果要认真进行修订,提出近、中、远期相结合的水资源战略性规划决策方案,制定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和水量分配方案。二是抓紧进行区域性水资源规划工作。在1991年完成的《关中水资源供需平衡及对策》的基础上,抓紧完成关中西部水源统一调度规划、黄河北干流梯级开发规划意见、榆林地区水资源供需分析及水源规划,以及榆林、延安、铜川、咸阳、汉中、商州、华阴、韩城等城市的供水水源规划工作,力争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全省 主要城市供水水源问题。三是抓紧进行与20项兴陕工程和大中城市供水水源有关的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由于这些工程涉及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方面,有的水源工程建设还将改变原来的水量分配关系和用水现状,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及地区间的水事权益,必须在全省水资源总体规划或区域水资源规划的指导下,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33个用水大户的供水水源工程,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力量安排进行水文调查、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大中城市和县城供水水源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需要跨行政区域调水的,由上一级政府水行政部门负责。

水源规划等前期工作费用可多渠道解决。20项兴陕工程重点项目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所需费用,应分别列入各个项目前期工作预算,予以解决。

(四)切实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水环境保护是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我省以往在这方面的工作比较薄弱。建议各级人民政府按照《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把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经济建设部门要把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生产建设计划。特别要注意抓好企业内部污水处理,切实保证达标排放;同时要有计划地在大中城市兴建大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严禁厂矿企业等单位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废水排入河道、水库或渠道。为了搞好水资源的保护和治理,拟请各级环保部门从所征收的排污费中,划拨一部分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用于江河水体污染治理。

(五)挖掘现有水利工程水源潜力,大力开展节约用水。我省现有水利工程主要是为农业灌溉服务的,用水本来已很紧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的水库建成运用以来,长余、空泄的无效水量较多;有的水利工程经过适当扩建、改建可以增加水源;有的灌区通过节水灌溉措施或利用替代水源,在保证农业供水的前提下,可以从现有水库中调剂部分水量向工业和城市供水。预计到2000年,现有水利设施向城市和工业供水量每年可达到2.5至3亿立方米。这样既可解决一些缺水城市和兴陕工程的需水问题,又有利于推动节约用水活动。为此,一定要抓好农业灌溉工程的挖潜和节水工作。一是要尽快立项,抓紧搞好关中九个大中型灌区的更新改造,迅速解决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问题,提高工程与设备的完好率。要推广先进的渠道衬砌防渗技术,提高各级渠道的衬砌率,使主要灌区渠系的有效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5左右,到2000年普遍提高到0.6以上,2020年达到0.65以上。二是大力推广省水高产的灌溉技术与方法,改大水漫灌为小畦灌溉,并因地制宜地发展喷灌、滴灌和渗灌。在井灌区,要推广暗管灌溉,以利节水、节能、节地。要搞好灌区方田建设,使田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减少田间渗漏损失,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今后建设新灌区,都要按节水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三是发展渠井双灌,科学调配地表水和地下水,做到两水统一管理,相互补充调节,实现采补基本平衡。

抓好工业及生活节水工作,发展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城镇。一是进行企业技术改造,调整工艺流程,降低单位水耗。到2000年,各大中城市工业的综合万元产值耗水量,要由目前的300立方米左右,降低到200立方米左右;西安市要降到150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由现在的36.8%,提高到50%,西安市应达到70%。二是普遍实行计划供水制度,由各级水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工业、城建部门制定年度供水计划,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制度,在企业内部推行节奖超罚制度。三是对居民生活用水一律装表计量,按量收费,坚决取消“包费制”。

(六)积极建设新的水源工程。根据水资源供需分析,到2000年我省关中地区除建成黑河水库、东雷抽黄续建工程及对现有水利工程进行挖潜,以增加部分水源外,在不同水文年度尚缺水14亿至20亿立方米。为此必须尽早兴建宝鸡峡渠首加闸和洛河支流葫芦河口的南沟门水库工程,并积极争取泾河东庄水库尽早立项建设。从远期考虑,拟建龙门、碛口水库等水利枢纽和引嘉(嘉陵江)入渭、引汉(汉江)入渭工程。从黄河干流和长江支流调水,解决关中、渭北和陕北地区的缺水问题。

以上意见如可行,请批转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执行。

陕西省水利厅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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