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广州市东风路交通 管制区管理规定》的通知
颁发《广州市东风路交通
管制区管理规定》的通知
(穗府<1994>3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东风路交通管制区管理规定》颁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五日
广州市东风路交通管制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道路堵塞状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东风路交通管制区范围东起中山一路立交桥西侧匝道边,西至人民北路东侧人行横道线。
第三条 凡进入该管制区内的车辆及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工商、城监、市政、环卫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管理工作。
第五条 管制区每日从8时30分至17时禁止一切非机动车辆行驶。
第六条 管制区内设置道路中间护栏,封闭南北向直行或左转弯的车辆通行。但东风路转建设六马路路口,东风路转先烈南路口,东风路转农林下路口及东西两边桥孔除外。
第七条 管制区内道路路面划分小车、大车直行车道、右转弯车道、公交车专用道。各类车辆应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定的车道行驶,摩托车只准许在右转弯车道行驶。
自行车在非禁行时间内可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公共汽车在右转弯车道行驶。
第八条 在禁行时间内进入管制区路段的自行车,可在人行道上推行,不准骑行。
骑自行车者和行人横过东风路应走人行、自行车天桥,行走人行、自行车天桥的必须ご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