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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护林防火 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 【发布单位】83102
  • 【发布文号】重府发[1994]105号
  • 【发布日期】1994-05-16
  • 【生效日期】1994-05-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护林防火 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护林防火
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重府发〔1994〕105号1994年5月16日)

《重庆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国务院《林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重庆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护林防火是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是市政府检查、临督、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

二、制定全市护林防火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制定森林防火行政规定和措施,制定扑火预案。

四、组织实施全市性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技术培训和推广。

五、检查、监督、指导各区、市、县森林防火工作。

六、组织指挥预案规定的森林火灾的扑救。

七、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八、向政府报告和请示森林防火工作。

九、表彰奖励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经验教训,考核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情况,做到奖惩到人。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行政职能机构,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 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细则》及国务院,林业部、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决定。

二、为市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草拟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文件,及时请示、报告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了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动态,组织检查、指导区、市、县的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掌握森林火灾情况和火灾统计,建立森林火灾档案。

四、坚持值斑制度,随时掌握火情,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告并做好扑救的组织联络工作。

五、承办市政府和指挥部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和职责如下:
市政府办公厅:协助指挥长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地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政府提交的请示、报告、有关文件的审报。
市林业局:组织编制森林防火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森林防火机构、人员、资金到位,组织实施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指挥长指挥扑救预安规定的森林火灾,向指挥部、市政府报告森林防火工作 请示有关问题;负责处理森林火灾善后事宜。
市农委:协助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议;协调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协调处理年救森林火灾而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重庆警备区:负责协调驻渝部队、组织民兵积极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市公安局:负责调遣公安、消防干警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封锁通往火场通路、保证救火车、指挥车顺利进入火场;负责组织重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负责组织或参加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市检察院:负责监督实施《 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要防火实施细则》及有关法规顺利贯彻执行;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审理。
市计委:负责组织审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基础设施建设竣工验收。
市教委: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教育工作,使广大学生树立和不断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 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森林防火设施、体系建设和指挥部团体赛人同经费、业务费用等资金的落实到位;检查防火设施、体系建设是度和设备使用效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情监测等气象服务。
市电信局:为森林防火通讯设施的组建、安装、运行、检修提供优惠服务,为扑救森林火灾的通讯提供特别服务保证通讯畅通。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进入林区和林区公路的规划、建设和扑救森林火灾急需的运输工具。
市园林管理局:负责风景旅游区及城市绿化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或参加节假日、旅游旺季的森林火灾后的环境变化状况。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森林景区的环境监测森林火灾后的环境变化状况。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扑火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配合市农委做好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
市广播电视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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