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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的决定
  • 【发布单位】汕头市
  • 【发布文号】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
  • 【发布日期】2007-08-16
  • 【生效日期】2007-08-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的决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的决定

(2007年8月16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汕头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九条第(六)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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