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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80202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4-07-30
  • 【生效日期】1994-07-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拟订的《天津市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拟订的《天津市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

(1994年7月30日津政发〔1994〕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农委拟订的《天津市扶贫攻坚计划》,现转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天津市扶贫攻坚计划

为尽快解决我市少部分乡村的相对贫困问题,根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1994年至1997年全市扶贫攻坚计划。

一、形势与任务
(一)扶持贫困地区尽快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方针,也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在重点县,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扶贫工作,先后有426个村(占我市农村总村数的11%),29万人(占我市农村总人口的7.6%)被列入了市级扶贫范围。由于坚持扶贫扶本、扶贫扶志的方针,强化了领导班子建设,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到1992年,426个贫困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820元(不含非借贷性收入),比1985年增长了4.2倍,超过市政府确定的人均纯收入达800元的目标。至此,全市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扶贫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二)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尽管我市没有一个区、县在全国贫困县之列,但以蓟县于桥水库库区为重点的175个贫困村的发展和致富问题,仍未完全解决。这些村的生产力总体水平低,文化素质低,缺少稳定的致富产业,群众生活仍处在相对贫困之中。进一步解决这部分地区的相对贫困问题,与前一阶段的扶贫工作比较,难度更大,是我市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三)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给贫困村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广阔前景。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贫困村与富裕村的差距也在扩大,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这不仅关系到全市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的地区,更应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关注的重点。

二、范围与目标
(四)扶贫开发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深化改革,搞开发性扶贫;坚持重点倾斜,稳定大多数;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勤劳致富。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经济,尽快脱贫致富。
(五)今后四年,扶贫范围仍然是蓟县于桥水库库区141个迁建村和蓟县、宝坻县、静海县1991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下的村,扣除重叠计算的,共计175个村,12.1万人。本着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的原则,市扶持的重点是蓟县于桥水库库区141个迁建村。此外的贫困村,主要由所在县负责,市进行考核,但在扶持政策上给予适当照顾。除此之外,各区、县还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相对贫困村、户的范围,并自行扶持。
(六)奋斗目标:
――到1997年,贫困村人均纯收入确保达到1300元,争取达到1400元。
――扶持于桥水库库区贫困户,创造稳定的实现小康生活水平的基础条件:
有条件的村,户均建成一亩稳产高产的基本农田;发展一项养殖业或其他家庭副业;有条件的户向乡镇企业或经济发达地区转移一到两个劳动力。
经过努力,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使贫困村经济由传统型向商品型转变;各业生产由国家扶持为主向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方向转变;群众生活从贫困进入小康。
与此同时,要巩固和发展已有的扶贫成果,减少或杜绝近贫人口。

三、途径与形式
(七)对有发展条件的村,依靠各种形式的经济开发致富。对极少数无发展条件的于桥水库库区无地村,实行开发式移民。本着县内县外安置相结合,整建制搬迁和零星插队相结合的方针,着手制定移民方案,争取明春开始试点。对无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鳏寡孤独、呆傻残疾的人或因天灾人祸,短期内自行解决温饱确有困难的特困户、人,建档立卡,实行定向救济。
(八)经济开发的主要形式:
一是依托资源优势,按照市场需求,开发有竞争力的名、特、优、新、稀产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在统一规划下,组织农户连片发展,实现专业化生产。在于桥水库库区建成果品、水产、畜禽三大商品生产基地,成为库区支柱产业。蓟县政府要制定出库区果品、水产、畜禽发展规划,以便分步实施。
二是有计划、因地制宜地发展乡镇企业。重点发展六大行业,即服装、陶瓷、农产品加工、电子、建筑劳务和商饮服务。
三是引导没有条件办企业的村、农户,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带资带劳,到投资条件较好的小城镇实行异地开发,兴办第二、三产业。
四是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五是在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放手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特别在于桥水库库区要大力发展庭院经济。
六是兴办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经济实体,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七是依靠科技,吸揽培养人才。大力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优良品种。继续抓好科技扶贫示范点,探索各种模式的科技扶贫路子。继续进行智力开发,有计划地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对青壮年农民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稳住现有人才,培养新型农民。

四、政策与资金管理
(九)对贫困村继续酌情免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继续免征贫困村企业所得税和乡镇企业管理费。国家征收的乡镇企业流转税的返还问题,由市财政局与有关县研究具体办法。
(十)为确保本计划的实施,我市用于扶贫的各项资金一律延续到1997年,并集中一部分投放在重点扶持的于桥水库库区。即从1994年起每年安排于桥水库库区生产发展基金400万元(市水利局300万元,市财政局70万元、市民政局30万元);市农委每年安排一定的扶贫专项资金;农业银行要积极给予信贷扶持,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贷款。
(十一)为解决好于桥水库库区大多数群众的困难和特困户的实际问题,稳定库区局面,按照国家对贫困地区农民因粮食提价而增加的负担给予适当补贴的精神,对蓟县于桥水库库区群众平价口粮放开后的差价款,由市财政补贴50%,其余部分由县酌情补贴。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由市、县两级财政具体研究解决。已经执行的50万元煤价补贴,继续实行。对市财政补贴的粮、煤差价款,由蓟县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贫困村、户的经济发展情况,提出调整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办法,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传达到基层,增强补贴款发放透明度。对宝坻县尔王庄水库库区迁建村的粮食差价补贴,按市财政对于桥水库库区迁建村的补贴办法执行。
对于桥水库库区极少数需定向救济的特困户,以市民政局每年拨付的30万元库区生产发展基金作为专项生活救济资金,由市、县民政部门掌管使用。不足部分由蓟县政府适当解决,以确保特困户的基本生活需要。
(十二)对贫困村和贫困户需求的扶贫贷款,要从实际出发,在保证效益的前提下,贷款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十三)市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和执行产业政策时,要考虑贫困村,尤其是于桥水库库区的特殊性,适当给予支持和照顾。
(十四)以提高效益为核心,改革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方式。
――扶贫专项资金和于桥水库库区生产发展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的原则。
――坚持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原则。市原来投放到县的无偿扶贫专项资金不再收回。库区生产发展基金到期收回后,仍留在蓟县用于扶贫周转使用。
――资金的投向,必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于桥水库库区生产发展基金要重点扶持库区1993年人均纯收入在600元以下的村、户发展生产。
――扶贫资金和库区生产发展基金要坚持按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的审批、管理、监督制度。
――对于桥水库库区生产发展基金中的有偿资金可收取占用费,其标准由市财政局确定。所收取的占用费,原则上要列入库区生产发展基金,用于发展贫困村经济,不可挪作它用。
――严格扶贫资金的审计制度,严禁挤占、挪用,违者必究。
――扶贫专项资金、于桥水库库区生产发展基金和信贷资金的管理办法,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和农行市分行分别制定,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五、组织与领导
(十五)恢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议由副市长朱连康任组长,陈钟槐、梁文忠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市计委、农委,市财政局,农业银行市分行,市水利局、民政局、乡镇企业局、农林局、水产局的主管负责同志及扶贫任务重的蓟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督促和检查全市的扶贫工作;安排扶贫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扶贫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制定促进本计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扶贫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具体日常工作由农委负责。扶贫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原则。扶贫任务重的县、乡政府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扶贫工作的成效,作为衡量县、乡、村干部政绩的主要标准。
(十六)要加强有扶贫任务的县政府扶贫办公室的职能。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本地区扶贫脱贫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政策资金,组织推动落实。要选配思想解放、事业心强、密切联系群众的得力干部负责此项工作。
(十七)要加强贫困村级领导班子的建设。通过充实调整,把贫困村的领导班子建成有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坚强堡垒。要有计划地组织贫困村干部到富裕村挂职学习,到外地参观、取经,开阔眼界,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要从县、乡选拔一批精明强干、吃苦耐劳、联系群众的优秀干部去特困村任职。
(十八)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鼓励贫困村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从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禁锢中摆脱出来,找准脱贫致富的路子,靠改革、靠开放、靠勤劳尽快脱贫致富。
(十九)从1994年下半年起,建立于桥水库库区人均纯收入住户抽样调查统计制度,由市统计局与蓟县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二十)全市各行各业都要为扶贫做贡献。
――凡有条件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应积极参与定点挂钩扶贫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从政策到资金,适当向贫困村倾斜。
――市农委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管全市的扶贫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跟踪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动本计划的实施;要保证扶贫专项资金的落实。
――市计委、农委、水利局要会同蓟县政府在深入调研摸清实情的基础上制定库区开发或移民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经委、外经贸委和市乡镇企业局要组织系统内企业采取各种形式帮助贫困村,尤其是于桥水库库区发展三资企业、联营企业和乡镇企业,搞好企业的人才培训。
――市农林局要重点帮助于桥水库库区发展林果业。
――市水产局要重点帮助于桥水库库区发展水产养殖业。
――市民政局要会同蓟县政府摸清于桥水库库区特困户的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济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劳动部门要为贫困村开拓外出就业门路,积极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要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与贫困村直接挂钩,通过科技承包、技术推广等形式,提高贫困村科技发展水平。
――市计划生育部门要特别加强贫困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努力降低贫困村的人口增长率。
――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动员穷村妇女,积极参与“双学双比”竞赛活动,搞好家庭副业,办好庭院经济。
――共青团组织要动员贫困村青年带头学习技术,开拓脱贫致富的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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