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 我区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
我区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1994〕97号
各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一九九四年九月十六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区人才市场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区人才市场的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了适应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根据人事部一九九三年十月召开的全国人才流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培育和发展我区人才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和发展我区人才市场势在必行。
人才是经济发展中的要素,经济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长期以来,以统包统配为主的计划调配方式,客观上形成了人才的单位所有、部门所有,阻碍着人才合理的流动。一方面人才短缺,一方面是人才积压浪费。这两个并存的问题,近几年我区非但没有明显改变,而且越来越严重,已严重制约着我区经济的发展。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通过市场调节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尽快形成包括人才市场在内的完整的市场体系。相比之下,我区人才市场发育迟缓,已成为要素市场中较为“滞后”的市场,影响了人才与其它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整个市场体系的协调运转。当前加快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已刻不容缓。
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也是深化改革的迫切要求。随着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开展,以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要求建立能进能出、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利用市场调节人才供求。没有完善的人才市场,人才流动的渠道就难以疏通,人才与单位的双向选择就难以实现,各项改革就难以进行。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
二、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
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指导思想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加速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市场体系,以充分开发利用我区的人才资源,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
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总体目标是:人才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市场调节供求,健全社会保障,完善社会化服务,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这个目标,建立人才市场的基本框架是:
(一)建立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机制。一是确立人才与单位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的自主择业权,建立单位与人才在公开、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双向选择的竞争机制;二是建立以市场工资为导向的价植调节机制。充分发挥价值规律作用,逐步形成反映人才供求与人才培养成本的市场工资,利用市场工资和人才供求变化的相互作用调节人才供求关系,达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三是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制约机制,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弱化人才与单位间的依赖关系。打破人才的单位所有和部门所有,改变国家对用人单位的直接干预。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通过政策法规手段、经济手段和一定的行政手段,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人才流向,控制人才的流量和流速,实现人才供求总量的动态平衡。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现行的单位办保险的制度,建立健全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为人才进入市场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在人才市场中的组织和服务功能,建立起包括人才信息交流、培训、人事档案管理、争议仲裁、人才评价、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等多功能、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人才与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实施步骤及主要工作。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实施步骤分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两个阶段。今明两年,在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心城市建立固定的人才市场,确定市场职能,制定配套政策,形成以中心城市为辐射的初级人才市场网络;再用三至五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人才市场体系。
(一)实现近期目标的主要工作
1、积极筹备,争取九四年底建立区级人才市场以及银川市、石嘴山市、银南、固原地区的人才市场,有条件的县(市)今明两年内也可建立初级人才市场,初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辐射的市场网络。
2、确立人才市场的职能。市场建立初期,先从信息交流、人才招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培训等工作入手,启动市场运行。
3、政府人事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下放部分人事管理权限给人才交流机构,如对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原则上都纳入人才市场,由市场调节。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政策、法规、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
4、市场调节的主要对象是: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五大”生和自费生;在工人岗位上不能发挥作用的专业人员;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流出来的专业人员;被解聘、未聘或辞退、辞职的专业人员;从外省引进以及其他需要流动的专业人员。
5、完善人才流动的配套法规。今年着手制定并出台流动争议仲裁,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人员管理、流动人员职称评审、流动人员待业养老保险以及人才市场管理等规定,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以保证人才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转。
6、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把建立人才市场作为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对人才市场场地的建设、办公条件、资金筹集上予以支持。充实加强现有人才交流机构,完善服务功能,发挥其对人才市场的组织指导作用。
(二)实现长期目标的主要工作
1、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市场框架走向、功能和作用的研究,积极培育,促其发展,争取在2000年末,实现全区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即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运用“双选竞争”、“价值调节”等机制对人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2、全面建立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一是深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聘用合同制,真正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个人的择业权;二是随着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应建立以市场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分配机制,其关键是将工资分配权转移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工效”挂钩的工资制度。
3、全面放开人才市场。政府人事部门除国家公务员和必须指令性调配、分配的人员外,对各类人才的流动全部推向市场,通过市场进行配置。
4、全面实行人事关系社会化管理,实行人才使用和宏观管理分离。用人单位对人才实行聘用合同制,双方的责、权、利受合同制约,其人事档案关系则委托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保管,并负责其职称评审及申报、年报统计、以及档案工资评审等工作。聘用合同一旦解除,人才则进入市场,自主流动。
5、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随着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深化改革,应建立起完善的流动人员待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为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6、建立市场保护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的立法工作,完善市场法规,形成高效、有序、灵活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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